市场监管总局组织起草了《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近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进一步明确集市主办者与经营者签订的入场经营协议内容,要求经营者不得使用具有作弊功能的计量器具以及其他不合格计量器具,并约定相应的违约责任。对经营者应当使用计量器具进行测量而未使用计量器具的,最高处罚额度由一千元调整为一万元。对集市主办者的恶意行为增设处罚条款,并设置较重的处罚额度,集市主办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经营者从事计量违法行为而不制止,或者与经营者串通,从事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计量违法行为的,处十万元以下罚款。(央视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