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联合发布新措施,提高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标准。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注册的新能源车,并购买符合条件的新能源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车,可分别获得2万元和1.5万元的补贴。
🚗 新补贴政策:针对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注册的新能源乘用车,购买新能源乘用车补贴提升至2万元,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补贴提升至1.5万元。
📉 补贴目的:旨在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促进汽车消费市场活力,推动汽车产业升级。
📝 实施细则:新补贴标准自《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商消费函〔2024〕75号)印发之日起执行,申请补贴的消费者需按照新标准执行。
🗓 申请条件:申请补贴的消费者需确保报废的机动车在本通知印发之日前已登记在本人名下。
🛍 购车优惠:新政策鼓励消费者购买更环保的新能源汽车,同时支持节能减排,对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给予更高的补贴。
【两部门:提高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标准】财联社7月25日电,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提高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标准。在《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商消费函〔2024〕75号)基础上,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含当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补贴标准提高至购买新能源乘用车补2万元、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补1.5万元。自《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印发之日起申请补贴的消费者,按照本通知标准执行补贴。消费者按本通知标准申请补贴,相应报废机动车须在本通知印发之日前登记在本人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