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证监局对金石期货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主要原因是公司在关联方识别、关联交易披露、高管签署确认意见、高管人员兼职行为核查、分支机构负责人职责履行以及信息技术系统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问题。
🤔 **关联方识别及披露不准确:** 金石期货在2023年年度报告中存在关联方披露不准确的问题,未能准确识别关联方,且未披露与控股股东之间发生的办公用房租赁等关联交易。
这表明公司在关联方管理方面存在疏漏,未能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识别和披露,可能导致投资者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产生误解。
👨💼 **高管签署确认意见缺失:** 金石期货经营管理主要负责人、首席风险官、财务负责人未在2023年年度报告中签署确认意见。
这说明公司高管人员对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没有尽到应有的责任,也反映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存在缺陷。
👮 **高管人员兼职行为管理不规范:** 金石期货未采取有效措施核查高管人员兼职行为,且在核查出高管人员兼职后,未及时报告高管人员兼职情况。
这表明公司在高管人员管理方面存在漏洞,未能有效防范高管人员兼职可能带来的利益冲突和风险,也反映出公司对监管要求的重视程度不够。
🏢 **分支机构负责人职责履行不规范:** 金石期货非特殊情况下由副总经理代履行分支机构负责人职责。
这说明公司在分支机构管理方面存在问题,未能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分支机构负责人职责,可能导致分支机构管理混乱,风险控制失效。
🛡️ **信息技术系统安全管理制度缺陷:** 金石期货信息技术系统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执行不到位。
这表明公司在信息技术安全管理方面存在漏洞,未能有效防范信息技术系统安全风险,可能导致公司信息泄露、系统瘫痪等问题,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投资者利益。

新疆证监局7月25日发布关于对金石期货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督管理措施的决定,公司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未准确识别关联方,2023年年度报告中关联方披露不准确;二是2023年年度报告中未披露与控股股东之间发生的办公用房租赁等关联交易;三是公司经营管理主要负责人、首席风险官、财务负责人未在2023年年度报告中签署确认意见;四是未采取有效措施核查高管人员兼职行为,且在核查出高管人员兼职后,未及时报告高管人员兼职情况;五是非特殊情况下由副总经理代履行分支机构负责人职责;六是信息技术系统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执行不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