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副部长朱程清主持召开水法修改工作组第三次会议,深入研究草案稿,强调水资源管理、河湖管理、水旱灾害防御等制度措施的体系性、系统性、科学性,推动水法与防洪法修改工作统筹进行。
🌊 水法修改重点:会议明确了水法修改的方向,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重点强化水资源管理、河湖管理、水旱灾害防御等方面的制度措施,确保体系性、系统性和科学性。
📚 草案稿讨论:工作组对草案稿的新增和修改内容进行了深入讨论,旨在提出更加完善和高效的制度措施,以适应新时代水利发展的需求。
🔍 科学立法:强调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原则,要求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加快征求意见等法定程序,确保立法过程的透明和民主。
🤝 统筹立法工作:提出要统筹推进水法修改与防洪法修改工作,同时考虑生态环境法典编纂,实现法律体系的协同发展。
💼 提升草案质量:要求进一步简化条文表述,凝练内容,提出高质量的草案稿,以提升法律文本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e公司讯,7月22日,水利部副部长朱程清主持召开水法修改工作组第三次会议,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部水法防洪法修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要求,对有关意见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对草案稿新增、修改完善的制度措施进行了深入讨论,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会议要求,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突出水资源管理、河湖管理、水旱灾害防御等制度措施的体系性、系统性、科学性;要统筹推进水法修改与防洪法修改工作,统筹考虑生态环境法典编纂与水法防洪法修改;要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广泛听取意见,加快开展征求意见等法定程序;进一步简化凝练条文表述,抓紧提出高质量的草案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