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公告》,明确2024年至2027年间,企业对节能节水、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进行数字化、智能化改造的投入,若不超过设备购置原价的50%,可按10%比例抵免当年应纳税额。不足部分可结转,最长不超过五年。
📈 政策背景:《公告》旨在鼓励企业进行数字化、智能化升级,提升设备效率和环保水平,促进产业升级。
💡 改造范围:涉及节能节水、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通过信息技术和数字技术进行技术改进和优化。
📉 抵免比例:企业投入的改造费用,若不超过设备原价的50%,可享受10%的企业所得税抵免。
🗓️ 抵免结转:当年应纳税额不足抵免的部分,可以向以后年度结转,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
🚀 产业影响:此政策有望推动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加速数字化转型,长远看有利于提高行业整体竞争力。
本报讯 (记者韩昱)据财政部网站7月17日消息,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节能节水、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专用设备数字化智能化改造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公告》明确,企业在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的专用设备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投入,不超过该专用设备购置时原计税基础50%的部分,可按照10%比例抵免企业当年应纳税额。企业当年应纳税额不足抵免的,可以向以后年度结转,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
《公告》所称专用设备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是指企业利用信息技术和数字技术对专用设备进行技术改进和优化,从而提高该设备的数字化和智能化水平。
本文来自“证券日报网”,作者:韩昱,36氪经授权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