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压实投行“看门人”责任,中证协计划修订《证券公司保荐业务规则》,强化对保荐代表人的声誉约束,完善负面评价公示机制,并新增保荐代表人分类名单D,此举将提高保荐代表人的专业性和合规性要求,同时增加资本市场违规成本。
📜 中证协修订规则:为压实投行责任,中证协拟修订《证券公司保荐业务规则》,加强保荐代表人的责任与声誉约束,确保资本市场秩序。
🔍 负面评价公示:修订内容中包括完善保荐代表人负面评价公示机制,使不良记录更加透明,增强市场监督力度。
📋 新增分类名单:在原有保荐代表人分类名单A的基础上,新增D类名单,即暂停业务类,对违规保荐人实行更为严格的分类管理。
🎯 提高要求:新规则意味着保荐代表人将面临更高的专业性和合规性要求,资本市场违规行为的成本也将随之提高。
🚀 影响深远:业内人士指出,此举对撤否项目较多的保荐人影响较大,未来申报即担责的原则将被进一步强调。
格隆汇7月17日|据北京商报,为进一步压实投行“看门人”责任,强化对保荐代表人的声誉约束,中证协拟修订《证券公司保荐业务规则》并于近期向保荐机构征求意见。从券商人士处获悉,中证协拟完善保荐代表人负面评价公示机制,调整保荐代表人分类名单A(综合执业信息),在原名单中增加保荐代表人撤否项目信息,并新增保荐代表人分类名单D(暂停业务类)等。有业内人士表示,此举对撤否次数较多的保荐人影响较大,也意味着中证协未来可能会进一步强调申报即担责。对于保荐代表人而言,未来专业性、合规性要求更高,资本市场违规成本也更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