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经侦局通报,在中国驻泰国使馆和泰国执法部门协助下,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犯罪嫌疑人李某已被成功从泰国引渡回国。李某在未获资质的情况下,虚构公司信息并以高额利息为诱饵,非法吸收了800余名群众的3亿余元人民币。案发后,李某逃往境外,经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并被国际刑警组织发布红色通报。此次引渡是中泰两国执法司法合作深化的体现,彰显了公安机关保护公民财产安全的决心,并为未来国际执法合作提供了示范。
💰 李某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引渡回国:嫌疑人李某在未取得相关资质的情况下,通过虚构公司实力和前景,并以高额利息为诱饵,非法吸收了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公众存款,涉及800余名受害者。
✈️ 境外逃亡与国际追捕:在案件发生后,李某潜逃至境外,中国公安机关随即展开了不懈的追逃追赃工作。通过国际刑警组织发布红色通报,并与泰国执法部门合作,最终成功将其抓获。
🤝 中泰执法合作成果显著:此次成功引渡是中泰两国执法司法合作不断深化和双边互信增强的有力证明。这不仅维护了中国公民的财产安全,也体现了中国公安机关捍卫法律底线的坚定决心。
⚖️ 引渡案件的示范意义:李某的引渡案例为中国与其他国家在执法和司法领域建立和深化合作提供了积极的示范作用,有助于提升跨境犯罪的打击效率和国际司法的协调性。
财联社8月19日讯,据公安部经侦局消息,8月15日,在中国驻泰国使馆和泰国相关执法部门的大力协助下,我公安机关将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的嫌疑人李某从泰国引渡回国。
据了解,李某在不具备吸收公众存款资质的情况下,虚构公司资金实力雄厚、经济效益良好和即将挂牌上市等不实信息,以扩大生产经营为由,以高额利息为诱饵,先后向800余名群众非法吸收3亿余元人民币。案发后,李某逃往境外。
李某外逃后,公安机关坚持不懈开展追逃追赃工作。2023年9月,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李某批准逮捕。2024年10月,国际刑警组织对其发布红色通报。2025年6月,泰国有关部门将李某逮捕,并依法判决将其引渡回中国。
公安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李某的成功引渡,是中泰两国执法司法合作不断深化、双边互信不断加强的成果,彰显了公安机关维护公民财产安全、捍卫法律底线的坚定决心,对今后我国与其他国家建立和深化执法合作起到积极示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