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今天(8月15日)召开新闻发布会,自2022年8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市场监管总局试点委托北京、上海、广东、重庆、陕西省5个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开展经营者集中审查工作。试点三年以来,共委托审查经营者集中申报1288件,审结1162件,平均受理时间和审结时间分别为16.9天、17.4天,审查效率与总局基本一致,大幅提高企业投资并购效率,有效激发经营主体活力。市场监管总局已对外发布公告,自8月1日将试点委托转为正式委托,部分适用经营者集中简易程序的案件继续委托北京市、上海市、广东省、重庆市、陕西省5个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审查。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继续加强对受委托省级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确保审查工作统一、规范、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