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把握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
《求是》杂志编辑部
民营经济是非公有制经济的主要经济组织形式,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长期以来,我国民营经济在稳定增长、促进创新、增加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民营经济前景广阔、大有可为。
《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一文,是习近平总书记2025年2月17日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的主要部分。文章充分肯定民营经济发展取得的重大成就和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的重要贡献,强调要一以贯之坚持和落实党和国家对民营经济发展的基本方针政策,正确认识民营经济发展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并对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作出部署,指导性和现实针对性很强。我们要结合实际深入学习领会、掌握核心要义,进一步坚定发展信心,努力开创民营经济发展新局面。
如何理解党和国家对民营经济发展的基本方针政策不能变也不会变?
习近平总书记一直十分重视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关心民营企业家健康成长。从在河北正定给万元户发“率先致富奖”,到在福建总结推广“晋江经验”,在浙江总结推广“义乌发展经验”,再到在上海强调着力营造民营经济发展的良好环境,支持民营经济发展一以贯之。党的十八大以来,总书记多次阐明党中央对民营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谋划民营经济发展大计。特别是在2018年11月、2025年2月,总书记两次出席民营企业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部署,强调“民营经济是我国经济制度的内在要素,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是我们自己人”,“几十年来,关于对民营经济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中地位和作用的认识、党和国家对民营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我们党理论和实践是一脉相承、与时俱进的”,等等。这些重要论述深化了我们党对发展民营经济的规律性认识,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注入了强大动力。
我国民营企业是伴随改革开放伟大历程蓬勃发展起来的。从1980年浙江温州的章华妹领到第一张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到1987年全国城镇个体工商等各行业从业人员达569万人,再到1992年邓小平同志南方谈话发表后兴起新一轮创业兴业、发展民营经济的热潮;从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更多机遇,到2012年全国个体工商户首次突破4000万户,再到2025年7月底全国实有民营经济组织达1.85亿户,民营经济从小到大、从弱到强,整体实力、创新能力、市场竞争力大大提升,成为推动我国经济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习近平总书记曾用“五六七八九”归纳民营经济的重要作用:贡献了50%以上的税收,60%以上的国内生产总值,70%以上的技术创新成果,80%以上的城镇劳动就业,90%以上的企业数量。可以说,我国经济发展能够创造中国奇迹,民营经济功不可没。
统计数据显示,民营企业已连续6年保持我国第一大外贸经营主体地位,2024年还创造了“三个首次”:有进出口实绩的民营企业数量首次超过60万家,达到60.9万家;民营企业首次成为我国高技术产品的最大进出口主体;占我国消费品进口比重首次超过50%。
民营经济发展的成就是在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指引下取得的。党的十二大提出鼓励劳动者个体经济“作为公有制经济的必要的、有益的补充”;党的十四大强调“以公有制包括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经济为主体,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外资经济为补充,多种经济成分长期共同发展”;党的十五大把“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确立为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党的十六大提出“两个毫不动摇”,即“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党的十七大将“两个毫不动摇”写进党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党的十九大把“两个毫不动摇”写入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党的二十大再次强调“两个毫不动摇”,提出要“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围绕“坚持致力于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和提供更多机会的方针政策”部署一系列改革举措。这些方针政策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是长久之策,不是权宜之计”。
党和国家还以法律的形式把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基本方针政策固定下来。1999年3月,第九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写入了“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2004年3月,第十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在坚持基本经济制度的基础上,写入了“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2025年5月正式施行的民营经济促进法,是我国第一部专门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共9章78条,第一次将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写入法律,第一次明确民营经济的法律地位,第一次在法律中规定“促进民营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是国家长期坚持的重大方针政策”,与宪法关于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规定贯通起来,将支持和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法律制度融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
2024年11月13日,以“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融资 融智 融合”为主题的2024中国民营企业投融资洽谈会在天津开幕。大会邀请了数百家企业的代表参会,着力打造促进金融、科技与民营企业创新融合的交流合作平台,激发民营经济新活力。
由此可以看出,我国民营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是一脉相承、与时俱进的。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这篇重要文章中强调的,民营经济发展的基本方针政策“将一以贯之坚持和落实,不能变,也不会变”,彰显了党和国家坚持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一贯立场和坚定信心。
如何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公平竞争的良好环境?
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是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基础和保障。营造公平竞争的良好环境,对于稳定民营经济预期、增强其长期发展信心至关重要。习近平总书记明确要求“坚决破除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的各种障碍”等,阐明了今后政策的关键着力点。要扎扎实实落实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让民营经济在更加公平、竞争有序的环境中加快发展壮大。
市场准入是参与竞争的起点。如果准入环节存在壁垒或隐性限制,公平竞争就无从谈起。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破除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的障碍“主要涉及市场准入,就是要给予民营企业公平的发展机会”,阐明了公平准入对于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近年来,从首条民营控股高铁杭台高铁开通运营,到江苏徐圩一期、浙江三澳二期等民间资本参股的核电项目落地开工,我国持续放宽和畅通民营企业准入,民营企业参与重点行业和领域竞争性业务取得突破性进展。同时要看到,地方保护、区域封锁、行业壁垒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玻璃门”、“旋转门”、“弹簧门”等隐性壁垒尚未完全打破。解决这些问题,关键是要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落实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2025年4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发布,不仅事项数量由上一版117项缩减到106项,而且对完善负面清单管理模式作出明确安排,让“非禁即入”更好落地生根。要全面落实新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持续推进基础设施竞争性领域向各类经营主体公平开放,完善民营企业参与国家重大项目建设长效机制。
要素配置是实现公平竞争的关键。生产要素包括资金、人才、技术、数据、土地等,是价值创造的物质基础和必要投入。如果企业在获取生产要素时面临不合理的高门槛或成本,便会导致竞争劣势。近年来,我国持续深化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对民营企业金融服务、人力资源、土地供应等方面的保障不断强化,但仍面临一些问题。比如,受金融机构与企业之间信息不对称等因素制约,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在一些地方依然比较突出;受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社会保险关系跨省转移接续等方面堵点制约,人才向民营企业流动渠道还不够通畅;等等。要继续下大气力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加大信贷投入,拓宽融资渠道,健全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信用评级和评价体系。在制定实施政府资金安排、土地供应、排污指标、公共数据开放、资质许可、标准制定、项目申报、职称评定、评优评先、人力资源等方面的政策措施时,平等对待民营经济组织。
监管执法是维护公平竞争的手段。只有不断规范监管执法工作,提升监管法治化水平,才能更好激发民营经济活力。一些领域和地方滥用行政裁量权、执法不公正甚至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等问题,侵害了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和发展信心。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切实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既突出了“合法权益”,又强调了“依法保护”,含义很深,针对性很强。从2024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到2025年初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就是要更好营造公平竞争环境、依法保护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要针对行政裁量权过大导致的小过重罚等问题,尽快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的相关制度与规定。对利用行政手段违法干预经济纠纷、为经济利益等目的滥用职权实施异地执法的问题,必须及时依法严肃处理、形成有效震慑,让企业放心干事、安心发展。
如何进一步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政商关系本质上是政府和市场关系的综合反映。政商关系如何,直接反映党风政风社风,影响党内政治生活和党内政治生态,决定市场环境的优劣和发展趋势,事关民营企业发展。
怎样厘清政商交往边界?怎样让领导干部和民营企业家既不“勾肩搭背”又不“背对背”?解决这些问题,关键在于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的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要求。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全面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健全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工作机制。在这篇重要文章中,总书记进一步阐明“亲”、“清”的辩证统一关系,并从领导干部和民营企业家两个层面科学指明了进一步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正道正途,让政商之间交往有规可依、有度可量,为领导干部和民营企业家指明了方向。
把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落到实处,必须解决认识不到位、工作片面化简单化等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着力构建亲清统一的新型政商关系,政府效能得到进一步提升。同时也要看到,不亲不清、亲而不清、清而不亲的问题仍然不同程度存在。背后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复杂的,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有些干部思想认识和作风转变不到位甚至严重扭曲。有的担心与民营企业家交往被误解,信奉“少做少错、不做不错”,对民营企业敬而远之;有的对民营企业心存偏见,不愿与民营经济人士平等相交、主动服务,消极作为;甚至有极少数人超越交往的边界和底线,滥用职权,违规干预项目建设、企业运营。凡此种种,都影响政府的公信力和民营企业的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亲’和‘清’本质上是干事和干净的关系,是辩证统一的,完全可以并行不悖。”这个重要论断,阐明了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本质要求和内在逻辑。要深刻认识亲清政商关系不是私人关系,而是党委、政府与企业之间建立的关心与被关心、支持与被支持的关系,是共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良性互动和有机统一。只有形成亲清政商关系,才能有效降低市场运行中的制度性成本、形成公平竞争的良好环境,才能为广大党员干部放心大胆干事和各类经营主体安心创业提供充分自由和广阔空间,从而共同促进民营经济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构建亲清政商关系,领导干部和民营企业家要同向发力、合力推动,做到亲而有度、清而有为。各级干部要深刻领会用权为民、担责成事、廉洁立身的道理,自觉把担当和自律统一起来,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上亮明态度、付诸行动,既不能打着发展的幌子搞利益输送、谋取私利,也不能把从严要求当成不担当、不作为的借口。民营企业家也要心地坦荡地同干部交往,讲真话、说实情、建诤言,洁身自好走正道,遵纪守法办企业,光明正大搞经营,不要利诱、围猎、腐蚀干部。
如何理解高质量发展是民营经济发展的必由之路?
近年来,从华为、比亚迪等企业迈向全球价值链中高端,到安踏、泡泡玛特等企业引领国际潮流,再到DeepSeek、宇树科技等企业火爆出圈,我国民营经济在推动科技创新、培育新质生产力、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蹚出了一条高质量发展的路子。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高质量发展是民营经济发展的必由之路”,既是对新时代民营经济发展历程的深刻总结,也为民营经济继续发展壮大指明了努力方向。
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图为2025年5月23日,在深圳举行的第二十一届中国(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上,观众在拍摄黑神话悟空半身像。
当前,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具备坚实基础,同时也面临一些困难和挑战:有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带来的冲击;有外部环境变化带来的困境;有一些企业存在盲目多元发展、自身经营管理不善等问题;也有相关政策措施落实有待加力的问题;等等。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这些困难和挑战总体上是在改革发展、产业转型升级过程中出现的而不是制度性的,是局部的而不是整体的,是暂时的而不是长期的,是能够克服的而不是无解的。广大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坚持向“新”而行、向“高”攀登,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发挥好生力军作用。
创新是企业发展的核心驱动力,民营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就要使创新成为驱动企业发展的内生动力、第一动力。这些年,我国民营企业在数字经济、量子技术、生命科学等众多领域不断孕育科技创新的重大突破。2025年一季度,全国新设“四新(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经济民营企业83.6万户,占同期新设民营企业总量的四成以上。随着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突破加速重构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创新的重要性前所未有。与新形势相比,我国民营企业原始创新能力仍有待提升,中小型民营企业研发强度还相对偏低。广大民营企业要持续加强自主创新,在关键核心技术上发力,以创新求变打开发展新天地,在培育壮大新质生产力中展现新作为。
制度是企业管理的基石,民营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必须完善企业治理结构。近年来,一些行业领军企业将完善企业制度作为促进企业创新、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制度保障,积极探索推进党的建设、组织变革、激励机制创新等举措,企业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明显提高。同时也要看到,一些民营企业内部治理有待规范,不同企业治理和管理水平仍参差不齐。习近平总书记对民营企业提出“要按照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完善企业治理结构”,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前不久,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意见》公开发布,对以制度赋能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力、以高质量企业支撑高质量发展作出部署。广大民营企业要充分认识加强企业管理制度建设的重要性,着力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股东行为、强化内部监督、健全风险防范机制。要高度重视企业接班人培养,有针对性地加以塑造和锤炼,让企业后继有人、持续健康发展。
企业家是经济活动的重要主体,民营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还要发挥企业家精神在创业创新中的引领作用。企业家精神是企业家群体展现出的综合能力与突出特质的集合,是推动民营企业持续创新、提升竞争力的关键因素。优秀的企业家必然敢为天下先、敢于承担风险,勇于大胆尝试和寻求突破,这是企业家精神的灵魂,是实现高质量发展需要进一步弘扬的品质。广大民营企业家要保持爱拼会赢的精气神,争做创新发展的探索者、组织者、引领者,努力把企业打造成为强大的创新主体。要擦亮爱国守法、回报社会的企业家精神底色,把个人奋斗、企业发展同国家繁荣、民族兴盛、人民幸福结合起来,满怀报国激情,坚持诚信为本,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现在,我国政治环境、经济环境、社会环境都十分有利于民营经济发展。把党和国家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落实到位,广大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胸怀报国志、一心谋发展、守法善经营、先富促共富,我国民营经济必将迈向更加广阔的天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