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芯中科与上海芯联芯的名誉权纠纷案件已进入二审。此前,北京互联网法院一审判决上海芯联芯构成名誉侵权,要求其道歉并赔偿45万元。上海芯联芯不服判决,提起上诉,要求撤销原判。龙芯中科表示将积极应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该案件始于2021年,涉及不实言论损害名誉的指控,一审判决后,双方对结果均不满意,案件走向进入新的阶段,将由二审法院审理。
⚖️ 名誉权纠纷升级,案件进入二审程序:龙芯中科起诉上海芯联芯损害其名誉,北京互联网法院一审判决上海芯联芯侵权并赔偿,但上海芯联芯已提起上诉,要求撤销原判,案件进入二审阶段。
📜 一审判决内容:法院认定上海芯联芯构成名誉侵权,判令其在官网首页置顶发布为期十日的致歉声明,以消除影响并恢复龙芯中科名誉,同时赔偿经济损失(含合理开支)共计45万元。
⚖️ 上诉方诉求:上海芯联芯在二审中明确提出,请求撤销一审判决,改判驳回龙芯中科的全部诉讼请求,或者将案件发回重审,并要求龙芯中科承担全部一、二审诉讼费用。
🏢 龙芯中科回应:龙芯中科已收到上海芯联芯的上诉状,并表示此次上诉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公司将积极参与诉讼,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以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快科技8月14日消息,日前龙芯中科发布公告称,其与上海芯联芯的名誉权纠纷案件已进入二审阶段。
上海芯联芯不服北京互联网法院的一审判决,已提起上诉,请求撤销原判并驳回龙芯中科的全部诉讼请求。
这场诉讼始于2021年3月,龙芯中科以“上海芯联芯存在不实言论损害其名誉”为由,向北京互联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澄清事实、公开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
经过四年审理,北京互联网法院于2025年7月23日作出一审判决,认定上海芯联芯的行为构成对龙芯中科名誉权的侵害。
判决要求上海芯联芯在其官网首页置顶位置连续十日发布经法院审核的致歉声明,以消除影响、恢复龙芯中科名誉,并赔偿龙芯中科经济损失(含合理开支)45万元。
龙芯中科表示,于8月12日收到上海芯联芯的《民事上诉状》,其中明确提出要求撤销一审判决,改判驳回龙芯中科全部诉讼请求或发回重审,并由龙芯中科承担一、二审全部诉讼费用。
龙芯中科表示,上海芯联芯的上诉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公司将积极应诉,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