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科技资讯 3小时前
网络“开盒”乱象丛生 最高法出手 定性法律责任和后果
index_new5.html
../../../zaker_core/zaker_tpl_static/wap/tpl_guoji1.html

 

本文介绍了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吴某慧、陈某强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该案例涉及为实施诽谤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定性问题。被告人吴某慧因与亲属产生矛盾,伙同陈某强通过非法手段获取朱某的个人信息并在网上发布负面帖文进行抹黑,最终被法院判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此案明确了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特别是对于网络“开盒”行为,提供了定罪量刑的直接指引,强调了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的重要性。

⚖️ 案件背景与起因:吴某慧因家庭矛盾,与陈某强合谋,通过非法途径获取朱某(某中学教师)的个人信息,并在网络上发布负面帖文进行抹黑和诽谤。

⚖️ 法律判决与依据: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判决吴某慧和陈某强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判决主要依据《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及相关司法解释。

⚖️ 核心定性与情节认定:该案明确了为实施诽谤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行为的定性,并对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进行了阐述,包括了兜底条款“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 网络“开盒”行为的定罪指引:人民法院明确指出,通过网络“开盒”等方式公开曝光他人个人信息,若符合刑法相关规定,将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定罪处罚,为判断此类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提供了直接指导。

8月14日消息,今天,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入库参考案例《吴某慧、陈某强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该案例入库编号“2025-04-1-207-001”,于今年4月8日入库,6月11日修改。

人民法院案例库官网显示,该案为被告人吴某慧与陈某强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核心问题涉及为实施诽谤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行为的定性。

案件起因于吴某慧因与亲属朱某(某中学教师)产生矛盾,与陈某强合谋通过获取朱某个人信息并在网上发布负面帖文进行抹黑。

该案最终在2021年2月1日由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作出刑事判决,吴某慧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

陈某强同罪,判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二千元。

主要判决依据《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及相关司法解释,明确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包括兜底条款“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人民法院明确指出,对于通过网络“开盒”等方式公开曝光他人个人信息,符合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的,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定罪处罚;

并对“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的认定给出考量方向,为判断网络“开盒”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如何定罪提供了直接指引。

“网络开盒”是指违法者通过各种手段获取他人的个人信息,如姓名、住址、电话、照片、身份证号码等,并将这些信息公开在网络上,甚至进行电话骚扰、网暴攻击、恐吓威胁等违法行为,给受害者造成巨大的精神压力和伤害。

Fish AI Reader

Fish AI Reader

AI辅助创作,多种专业模板,深度分析,高质量内容生成。从观点提取到深度思考,FishAI为您提供全方位的创作支持。新版本引入自定义参数,让您的创作更加个性化和精准。

FishAI

FishAI

鱼阅,AI 时代的下一个智能信息助手,助你摆脱信息焦虑

联系邮箱 441953276@qq.com

相关标签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网络开盒 诽谤 个人信息保护 司法案例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