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国防部公告修正《陆海空军惩罚法施行细则》,规定对士兵罚站应选定适当地点、考量身体状况,以及同日执行时数累计不得超过两小时。

综合ETtoday新闻云、《自由时报》、《联合报》等报道,《陆海空军惩罚法》去年8月大幅修正,将平时、战时惩罚权责事项改授权台湾国防部另行订定。台湾国防部上星期二(8月5日)公告修正施行细则,其中评议会修正为惩罚咨询会,并修正调查、惩罚程序,增订剥夺或减少退除给与、罚款、废止起役惩罚种类等内容。

修正公告新增被处检束、禁足期间,应遵守营区内部管理规范,并应执行任务或勤务。受惩罚人遇紧急状况而有请假之必要,应经权责长官核准后,始得离营外出。

根据施行细则,对士兵处以罚站,同日执行时数累计不得超过两小时,也不得在奉准休假、外宿和外散期间及晚上9时至翌日上午7时或中午休息时间执行。

细则也明定,海军舰艇单位于航行任务期间,应停止执行罚站惩罚,并在靠泊后执行。

民众党立委林忆君说,罚站仅是部队纪律管理的手段之一,但若执行时间过长、地点不当,反而容易造成官兵身心负担,甚至影响战备与训练效率。

林忆君称,此次罚站新规的调整,显示台军已经将官兵安全、健康与权益纳入考量,这或许能有助于吸引更多优秀青年志愿投入台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