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这段时间,只要打开社交平台,你很难不注意到一场发生在明星与经纪公司之间的罗生门。
事情还要从一周前说起。8月2日晚上,演员赵露思发长文控诉其经纪公司银河酷娱,她表示,银河酷娱在她治疗期间曾承诺为她被迫取消的代言负责,最后却直接从她工作室的账户中划走205万元;再三沟通也不愿意归还工作室运营权,团队工作人员缺失;等待八个月都没有解决剧组解散相关问题,最后由艺人进行赔偿,并以可能遭“封杀”为警示;解约协商无果,接下来将交由警方处理。
(图/社交媒体平台截图)
针对赵露思的言论,银河酷娱于8月3日上午发表了一份声明。声明中称,“获悉赵露思女士所发表的微博内容,我司深感震惊和突然”,并表示公司一直积极友好地与赵露思女士进行沟通。其后数日,赵露思多次进行直播回应,并表示“我内核超烂也不体面但不用你们封杀我我不干了”。
(图/社交媒体平台截图@赵露思的微博)
艺人与经纪公司闹解约从来不是什么新鲜事,但赵露思此次公开措辞表现出的决绝,几乎没有给接下来的协商留出转圜的余地。从互相成就到两败俱伤,顶流小花与经纪公司是怎么走到这一步的?未来又将会如何收场?
一、“拳头永远打在棉花上”
长期以来,在微博等社交平台发文诉说委屈、讨要说法的行为被网友称作“赛博升堂”,但选择这样做的明星并不多见。在赵露思当晚正式发文控诉之前,她还单独发过一条内容只有“@银河酷娱传媒”的微博。某种程度上,也算是“预告”了。
总结赵露思对经纪公司的控诉内容,主要可以分为3点:
1. 财务纠纷:赵露思称,在她因病需要停工休养时,公司曾承诺承担由此产生的剧组违约金。但事后,公司却未经她同意,直接从其个人工作室账户划走了205万元人民币。
2. 心理状况出现问题:赵露思公开了两张心理量表测评报告,结果分别显示为重度焦虑症状、重度抑郁症状。
3. 解约困难:赵露思要求公司归还其工作室的运营权,但多次沟通未果。与公司的合约要到2030年才到期,按照常理推算,单方解约可能需要巨额赔偿。
而在银河酷娱的回应声明中,则表明公司“从不存在任何违法或违约之行为”,日后也将“继续按照经纪合约的相关约定承担经纪公司的责任”。赵露思迅速转发了该声明,并反驳称公司从未私下与她沟通,形容这种回应是“拳头永远打在棉花上”。
而对于场外的“电子法官”吃瓜群众来说,这也是一笔不好下判的糊涂账。“对簿公堂”中最重要的簿,也就是经纪合同,目前双方都没公开。公众不知道具体细节内容,自然也无法判断双方对错,最好的方法是支持他们真人对线——通过法律渠道解决问题。
“打官司是个非常长久的事情,也许我到约了都还没打完,再加上作风和恶心的背后小动作,我会被熬死,我已经花了快十年的青春在这里了,我不想再跟这些人再纠缠十年,每活一天我都珍惜”。在转发公司回应声明后,赵露思在评论区里这样写道。
(图/社交媒体平台截图@赵露思的微博)
相对于其他民事案件,演艺经纪合同纠纷较为复杂,走法律流程不可能太快,还可能因为证据繁多、舆论关注等因素而延长时间,这也就是赵露思口中“会被熬死”的局面。而选择“掀桌”尽管不够体面,但在诉诸法律前能够先“赛博升堂”打感情牌,赵露思的做法似乎也并不难理解。
有法律人士指出,如果舆论影响较大,法院判决前确实会更加谨慎,但最终结果主要还是看事实、证据和法律规定。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下,任何人都可以通过媒体去表达。
而在业内人士看来,赵露思这次公开喊话显然是杀敌一千自损八百的行为,无论下一步该怎么走,对于合作方来说,她已经被贴上风险艺人的标签。娱乐圈是个人情社会,经纪公司和艺人之间的关系非常复杂,在实际中往往是合同契约让渡于人情。有粉丝一针见血地指出,“最直观的例子就是,事情发生到现在,平时热爱抱团‘声援’的艺人好友一个都没出现。”
8月6日,经常活跃在微博的编剧汪海林发了一条微博,“不要否定和嘲笑‘戏大于天’,这是职业操守,行业规范”。“王晶说父亲去世这天他依然要写喜剧,人艺演员梁丹妮在父亲去世这天依然要演出,因为不能把观众晾在那儿。”
二、从两全其美到两败俱伤
回顾赵露思的演艺之路,她无疑是“幸运”的。综艺出道走红,凭借《传闻中的陈芊芊》成功转型演员,也是吸粉无数的内娱95花代表之一。
事实上,这种“幸运”是可以被拆解的。对于经纪公司来说,这都是捧新人的常见商业运营策略。
2016年,银河酷娱和17岁的赵露思签约,同年,赵露思通过综艺节目《火星情报局2》出道,该节目由银河酷娱制作,在优酷平台播出。银河酷娱的创始人李炜曾担任过湖南卫视办公室副主任兼栏目制作人,这或许正是当年的新人赵露思能够参演该卫视独播的古偶剧《凤囚凰》进行“刷脸”的原因。
赵露思和银河酷娱当年签下的长约,其实就是业内常见的新人合约。在头部经纪公司就职的资深经纪人在接受娱理采访时表示,“新人都会签8年甚至10年的长约,因为前2到4年经纪公司都在为艺人铺路,公司一直在付出,不可能说只签三四年的短约,一方面,可能时间太短,无法把人捧出来,一方面是如果艺人突然爆火了就走了,这对经纪公司也是损失。”
在偶像流水线工业化日臻成熟的韩国偶像圈,也流行着“七年魔咒”的说法。韩国公平交易委员会在2010年颁布了《标准专属合同》,将艺人与经纪公司的最长合同年限限制在7年,日期从艺人正式出道日算起,不包括练习生期。很多偶像团队抵御不住“7年之痒”而解散的底层逻辑,其实就是合约到期。
何炅曾在综艺节目上曝光过一个“100:1”的残酷法则,他提到,有经纪公司签下100个年轻人,都是十年打底的长约,只要其中一个红了就不亏,而剩下的99个,熬到他们耐不住性子提出解约,就能赚违约金,“最低能拿50万元一个人”。
事实上,明星与经纪公司的纠纷并不鲜见,其结局往往伴随着“天价解约费”。2009年初,2007届“快乐男声”冠军陈楚生因与经纪公司天娱在发展方向上长期存在分歧,向法院单方面提出仲裁申请,要求与公司天娱传媒解除合约,天娱索赔2700万元人民币,解约官司历时8个多月,先后开庭5次,最终陈楚生成功解约,并需支付650万元的赔偿金,这创下了当时国内选秀艺人解约赔偿的纪录。
去年6月,鞠婧祎与上海丝芭文化传媒解约风波也曾引发热议。在鞠婧祎宣布合同到期解约后,丝芭传媒却称双方存在补充协议,并根据补充协议条款正式过渡到第二段合作之中,鞠婧祎方则回应该说法为捏造,已起诉并申请法院进行笔迹鉴定。
(图/社交媒体平台截图)
在一砖头下去能砸出十场解约风波的娱乐圈中,也有真正的勇士靠法律武器成为内娱目前唯一一个0违约金解约的艺人,比如SNH48的陈逸菲。退圈后,陈逸菲在2017年通过公务员考试入职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2024年还参与了法治宣传片的拍摄。
这些纷纷扰扰,难免令人想起被誉为神片的电影《让子弹飞》中的台词“挣钱嘛,生意,不寒碜。”“那你是想站着,还是想挣钱呢?”
唯一的问题是,不是人人都能当上“想站着还把钱挣了”的张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