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如下:近期,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解释(二)》)及典型案例。其中提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或者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承诺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该约定或者承诺无效”。 本文章共有三个大标题 《标题一》社保新规带来的影响,解析如下: 《解释(二)》自9月1日起施行。也即,从下个月开始,“不缴社保”的约定或协议就要失效了。没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在此之前应及时缴纳社会保险费,避免承担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的责任。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