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的指导意见》,旨在通过司法途径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指导意见重点关注拓宽融资渠道,鼓励运用供应链、产业链拓展新的融资担保方式,并依法确认非典型担保的法律效力,以稳定金融机构的预期。同时,意见强调健全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机制,及时修复企业信用,并推动金融机构优化普惠金融供给,规范利息收取,严厉打击非法借贷行为,以切实解决民营经济“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 拓宽融资渠道,创新担保方式:指导意见提出要落实民法典关于功能担保的规定,支持民营经济组织依托供应链、产业链拓展新的融资担保方式,并依法确认非典型担保的法律效力,以稳定金融机构的法治预期,帮助民营经济组织更有效地利用自身资产和资源获得信贷融资。
🤝 健全信用信息机制,优化融资环境:意见强调要持续健全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工作机制,与相关部门共同维护企业信用信息,及时更新企业涉诉涉执情况,防止因信息不及时影响企业正常融资。同时,会同信用综合管理部门依法依规及时修复企业信用,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更良好的信用环境。
🏦 优化普惠金融供给,规范金融行为:指导意见要求严格落实国家金融管理政策,加强与金融监管部门沟通,推动金融机构持续优化普惠金融供给和服务。意见明确要依法规范利息收取,协同推动政策落实,并依法规制金融机构单方面增加发放贷款条件、中止或提前收回贷款的行为,切实保障民营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 严厉打击非法借贷,规范民间融资:意见明确提出要依法规制“高利贷”、“砍头息”等非法职业放贷和转贷等违法行为,严惩民间借贷犯罪活动,规范和引导民间融资秩序,以此破解民营经济组织面临的“融资难”、“融资贵”的突出问题。
人民财讯8月8日电,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的指导意见》,其中提出,依法助力拓宽融资渠道。落实民法典关于功能担保的规定,依法支持民营经济组织依托供应链产业链拓展新的融资担保方式,依法确认非典型担保的法律效力,稳定金融机构的法治预期,助力民营经济组织有效利用自身资产资源获得信贷融资。持续健全信用信息归集共享等工作机制,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维护好企业信用信息,及时更新企业涉诉涉执情况,防止因信息更新不及时影响企业获得正常融资。会同市场监管、人民银行等信用综合管理部门依法依规及时修复信用。严格落实国家金融管理政策,加强与金融监管部门沟通,推动金融机构持续优化普惠金融供给和服务,依法规范利息收取,协同推动政策落实落地。依法规范金融机构单方面增加发放贷款条件、中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贷款行为,确保民营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依法规制“高利贷”、“砍头息”等非法职业放贷和转贷等违法行为,严惩民间借贷犯罪活动,规范和引导民间融资秩序,助力民营经济组织破解“融资难”、“融资贵”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