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的意见》,旨在推进学前教育的普及、普惠、安全与优质发展。意见明确提出,自2025年秋季学期开始,将免除所有公办幼儿园中,学前一年在园儿童的保育和教育费用。此项费用的减免标准将参照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相关教育、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执行,但不包括伙食费、住宿费及杂费等。对于就读于民办幼儿园的适龄儿童,也将参照当地公办幼儿园的免费标准给予相应减免。此外,为弥补幼儿园因免费政策可能产生的收入减少,财政部门将根据免费儿童数量及当地实际收费水平,对幼儿园提供财政补助。
🎓 从2025年秋季学期起,所有公办幼儿园将免除学前一年在园儿童的保育和教育费用。这一政策旨在减轻家庭经济负担,并促进学前教育的普及。免费标准将依据各地批准的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执行,但不包含伙食、住宿及杂费等。
⚖️ 对于在民办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儿童,也将参照当地同类型公办幼儿园的免费标准,对其保育和教育费用进行相应减免。这意味着民办幼儿园的收费将有一个上限,超出部分仍可向家长收取,但政府通过财政补助来弥补幼儿园因减免政策造成的收入缺口。
💰 为确保幼儿园的正常运营和发展,财政部门将对因实施免费政策导致收入减少的幼儿园提供补助。补助金额将综合考虑免保育教育费的在园儿童人数以及当地公办幼儿园的平均实际收费水平,以保障教育质量和公平性。
📈 该政策的总体目标是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这意味着政府将持续投入资源,提升学前教育的整体水平,让更多儿童能够获得优质的早期教育,为未来的学习和成长奠定坚实基础。
【国办印发《关于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的意见》:从2025年秋季学期起免除公办幼儿园学前一年在园儿童保育教育费】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的意见》,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意见明确,从2025年秋季学期起,免除公办幼儿园学前一年在园儿童保育教育费。免保育教育费标准按照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教育、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不含伙食费、住宿费、杂费等)执行。对在教育部门批准设立的民办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儿童,参照当地同类型公办幼儿园免除水平,相应减免保育教育费。民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高出免除水平的部分,幼儿园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在园儿童家庭收取。对因免保育教育费导致幼儿园收入减少的部分,由财政部门综合考虑免保育教育费在园儿童人数、所在地保育教育费生均实际收费水平等情况补助幼儿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