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扑08月04日讯 新加坡一名杂货店老板假意请喝饮料,讨好11岁女童诱她上钩,当女童再次上门光顾时,老板带女童到店里深处强奸她。老板近日被判坐牢14年3个月2周。
法官斥责被告拉玛林甘剥削年幼受害人,明显利用他与女童之间的年龄差距,以及女童的不成熟,对女童做出性侵犯行为。
58岁的拉玛林甘来自印度,控方指控被告犯有非礼和强奸罪名。受害女童当时是一名小学五年级的学生。
2021年10月28日下午,女童放学后去杂货店,当时在店里的拉玛林甘请女童喝饮料。
女童回家不久后想吃雪糕,于是拿钱下楼,再次前往杂货店。拉玛林甘这回趁机把女童带到店里深处与她独处,然后性侵犯女童。女童离开杂货店后,向一名路人求助,请后者帮忙报警。
拉玛林甘否认对女童犯案,但法官指出,他在录口供时已承认罪行,而且他并非在被逼迫的情况下招供。
拉玛林甘在庭上告诉法官,他准备对罪名和刑罚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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