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扑08月02日讯 8月2日,记者从河南省濮阳县人民法院获悉,70岁的张伟(化名)因与邻居有矛盾,为陷害邻居使其受到刑事追究,2024年1月,用事先购买的单刃尖刀割伤自己脖子并捅伤自己腹部,走到邻居家门口躺倒。后在警方侦查期间,他供述了自己意图陷害的事实。
据濮阳县人民法院公布的一审刑事判决书,张伟于1954年出生,是文盲。张伟因与邻居有矛盾,为陷害邻居使其受到刑事追究,于2024年1月14日19时许,用事先购买的单刃尖刀割伤自己脖子并捅伤自己腹部,走到邻居家门口躺倒,并将尖刀放置在现场,伪造了自己被伤害的现场。
在被人发现送往医院救助接受民警询问时,张伟自述被捅伤。2024年1月15日,濮阳县公安局对张伟被伤害案立案侦查。侦查期间,他于2024年1月19日经其女婿主动向公安机关说明系自己捅伤所致,并供述了自己意图陷害的全部事实。2024年2月19日,濮阳县公安局以没有犯罪事实决定将被伤害案撤销案件。另查明,2024年3月12日,张伟经电话传唤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来源:南方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