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大同一位博主在小区内遭遇了一起“无接触交通事故”。博主驾驶轿车右转后,约10米外一辆自行车发生摔倒。骑车人报警并向博主索赔。经警方调解,双方均放弃追究对方责任。博主澄清,网传的1500元赔偿为不实信息,她既未赔偿也未道歉。报道解释了“无接触交通事故”的定义:一方因躲避或措施不当,在无物理碰撞的情况下造成损害后果,责任由造成损害方承担。法律上,只要机动车导致人员受伤或财产损失即构成交通事故。警方提醒,占道超车、未礼让行人等违法行为导致无接触事故,也需承担主要责任,遵守交通规则是避免责任的关键。
🚗 事发经过:博主在小区内右转时,一辆自行车在其车辆通过约10米后发生摔倒。骑车人随后报警并向博主索赔,尽管双方车辆并未发生直接接触。
⚖️ 警方调解与责任划分:经警方介入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协议,均放弃追究对方在此次事件中的责任。博主本人也澄清,并未如网传般赔偿1500元,也没有进行道歉。
📝 “无接触交通事故”定义:根据交通执法规定,无接触交通事故是指在无实际物理碰撞的情况下,一方因采取躲避或其他不当措施导致损害后果的事故。责任归属在于造成损害的一方。
⚖️ 法律认定与责任承担:从法律角度看,交通事故的构成基于结果,即因机动车原因导致人员受伤或财产损失。警方强调,占道超车、未礼让行人、违停、闯红灯、乱用远光灯等交通违法行为,若引发无接触交通事故,行为人将承担主要责任。
🛡️ 风险规避建议:为了在潜在的交通事故中免责或承担次要责任,驾驶员务必严格遵守各项交通规则,避免任何可能引发危险的驾驶行为。
8月2日消息,据国内媒体报道称,近日山西大同的一位博主在网上发视频称,她遭遇了一起无接触交通事故。
视频显示,7月24日早晨,轿车在小区内右转,轿车过弯后10米外一辆自行车摔倒。博主称,摔倒的骑车人报警,向她追责索赔。
报道中提到,经警方调解,双方协商放弃追究对方因本次事件产生的责任,轿车司机强调,没有赔偿没有道歉,网传她赔偿了1500元是假的。
在交通执法中,“无接触交通事故”的定义是指虽然双方车辆或车辆与行人没有实际的物理碰撞,但一方由于躲避或措施不当,造成了损害后果。
换言之,在没有物理接触的情况下发生的交通事故,其责任由造成损害的一方承担。法律上,交通事故的定义是基于结果,即因机动车导致人员受伤或财产损失即构成交通事故。
最后,官方提醒大家,占道超车、未礼让行人、违停、闯红灯、乱用远光灯等违法行为,一旦导致无接触交通事故,也需承担主要责任。
在道路行驶中,请务必遵守交通规则,这样即使发生交通事故,也能保证自身无责或次要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