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彭博社此前报道,三名原告申请冻结宗馥莉位于香港汇丰银行一个账户内的资产。这个账户去年初约有18亿美元(下同,23亿新元)。文件显示,截至去年5月,约有110万美元从这个账户转出。

综合香港《星岛日报》《明报》等报道,香港法院去年12月的文件显示,宗馥莉因遗产纠纷案被同父异母的弟妹三人起诉。这三人入禀香港高等法院,要求宗馥莉披露一个香港汇丰银行账户内资产的去向,并申请禁制宗馥莉处理这个账户内的任何资产。

“委托书”指明宗氏离岸家族信托受益人,仅包括宗继昌、宗婕莉、宗继盛及其子女,信托利益为他们的婚前个人财产,受益人不包括这些人士的配偶。宗氏离岸家族信托为信托资产继续在汇丰银行进行固定收益投资,只就利息收益进行分配,任何人士不得主张动用信托财产本金向受益人作分配。宗馥莉完成上述任务后,“其他银行的财产”便全归宗馥莉所有。宗馥莉当日签署一份中文确认函,确认同意委托书内容,即日成为建浩创投的唯一股东。

香港高院星期五的判词披露,宗庆后生前在2024年2月2日签立两份遗嘱,一份涉及他的特定离岸资产(不包括建浩创投有限公司),一份涉及他在中国大陆的资产,但两份遗嘱指定女儿宗馥莉、妻子施幼珍、母亲王树珍为遗产受益人。

三名原告的律师也透露,三人同时向娃哈哈总部所在的浙江杭州法院提出诉讼,以争取宗庆后承诺分给他们的信托权益,每笔价值7亿美元。

2024年2月2日,宗庆后再签署一份题为“委托书”的文件,内容指建浩创投有限公司持有两部分资产,一部分在香港汇丰银行账户的资产,一部分在高盛、渣打、瑞银、工银、中银等其他银行开设账户内的资产(下称“其他银行的财产”)。宗庆后委托宗馥莉替他代持上述资产,包括公司股权和资产,替他运用汇丰银行账户的资产设立三个离岸信托(合称为“宗氏离岸家族信托”),分别指定宗继昌及其子女、宗婕莉及其子女和宗继盛及其子女作为信托受益人。

香港高院法官林展程星期五颁布书面判辞时,批准原告方申请的临时禁制令,并修改部分字眼,由禁制处理资产,改为禁制提取资产等。

法官林展程裁定,宗馥莉在杭州中级人民法院和浙江高级人民法院诉讼有结果前,除非法庭有其他命令,否则不得从建浩创投有限公司的香港汇丰银行账户提取或转移任何资产,并也需披露这个汇丰账户的最新余额、资产去向和收支完整账目。

三名原告分別为宗继昌、宗婕莉和宗继盛,被告为宗馥莉和建浩创投有限公司(Jian Hao Ventures Limited)。

中国饮料巨头娃哈哈集团已故创始人宗庆后遗产纠纷案,星期五(8月1日)香港高等法院进行聆讯。现任集团董事长宗馥莉被令暂时不得提取在香港汇丰银行账户的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