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直播电商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旨在加强直播电商食品安全监管。新规共五章二十五条,重点在于强化了监督管理手段,将直播电商食品纳入年度抽检计划,并对抽检不合格食品涉及的平台、运营者、营销人员等进行依法通报。同时,明确了直播间运营者、营销人员服务机构和营销人员的责任,要求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并建立身份核验、选品、培训、公示、召回等机制,以期全方位保障消费者食品安全。
🌟 强化主体责任与分级管理:新规明确了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及直播营销人员的食品安全责任,要求直播间运营者和营销人员服务机构需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并建立健全身份核验、选品、培训、信息公示和召回等一系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旨在从源头和过程上压实各方责任。
📊 细化监督管理措施:规定明确了直播电商食品经营活动的管辖适用、协同监管、监督检查和信用监管等内容。市场监管部门将把直播经营的食品纳入年度抽检计划,实施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对抽检不合格的食品及其相关主体依法处理,并对涉及的平台、运营者、营销服务机构依法通报,构筑严密的监管网络。
⚖️ 明确法律责任与协同联动:对于抽检不合格的食品,新规要求依法处理其生产者和经营者。同时,对于抽检不合格食品涉及的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将依法予以通报,促使各方形成协同监管合力,共同维护直播电商食品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
🎯 提升消费者权益保障:通过明确各方责任、加强过程监管和完善召回机制,新规的实施将有助于提高直播电商销售食品的整体安全水平,减少因信息不对称或责任不清导致的食品安全风险,切实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安全权。

市场监管总局就《直播电商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规定》分总则、主体责任、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等五章,共二十五条。其中,强化了监督管理手段。规定了直播电商食品经营活动的管辖适用、协同监管、监督检查、信用监管等方面内容。《规定》明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直播经营的食品纳入年度抽检计划,实施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对抽检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者、经营者依法处理,对抽检不合格食品涉及的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和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依法通报。明确了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和直播营销人员责任。要求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建立身份核验机制、选品机制、人员培训机制、信息公示机制、召回机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