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网上的信息也不能完全确认的情况下,我先叠个甲:
判决生效且未申请其他司法救济;
假设网上发文威胁和调侃法官和口嗨男生的就是女生杨某;
假设男生肖某的现状就是网上流传出来的情况;
假设目前网上找到的杨某论文是真的;
假设杨某考香港浸会大学确有其事;
叠甲完毕。
那么,就真拿她没办法了吗?
1、既然法院判决驳回杨某的性骚扰指控,男生肖某因杨某的控告和开盒行为等直接或间接导致创伤后应激障碍,那男生肖某实际上是受害人,杨某虚假诉讼肯定谈不上,但是她侵犯男生的人格权肯定跑不了,而且本质上武汉大学没有查清直接给处分也是侵犯人格权,如果想能过心理关,这时候就应该去“反诉”,要求杨某、武汉大学公开道歉、经济赔偿、撤销处分;追究杨某刑事责任,如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侮辱罪等。
2、法院判决后,杨某不顾因自己原因造成的恶劣后果,仍然在微博发文口嗨,炫耀自己通过法考顺利毕业保研成功的同时贬低、威胁肖某,肖某可在追究杨某责任的时候一并列入事实,追求其法律责任。
3、杨某的论文“水”到这个程度,那么武汉大学应当撤销学位(看他会装死多久了),杨某失去继续攻读博士的资格,杨某可以一直口嗨下去。本身武大法学院能出这么一个硕士毕业生,那它法学实际什么水平也就这样了。
4、我看有人说杨某现在的行为是想申请美国政治避难,靠什么条件?打拳还是诬告?这美国都愿意当垃圾桶那也挺好的。
至于男生肖某,一个成年人了,不知道写个道歉信什么后果吗?武汉大学法学院不知道和解情况下的和解协议里承认的事实不能作为诉讼证据吗?两年了,没有去维护自己的权益你不知道会给自己带来多大后果吗?你有看病的证据为什么不拿出来,给校方看看,给杨某看看,给网络上的大家看看。明明自己有理,结果现在自己被折腾到精神疾病,法律可是不保护躺在权力上睡觉的人。
借着这个事,也奉劝大家,不要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以及我让着点就没事了的心态放弃自己的权利,否则毁掉的可能就是自己和家里人的人生,这才是真正的“双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