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国工商联医药业商会发布通知,就《第十一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主要规则(征求意见稿)》向会员企业征求意见。此次征求意见稿旨在落实国家关于优化药品和耗材集采的决策部署,进一步细化集采规则。内容涵盖覆盖范围、机构报量、竞价中选、带量规则及配套政策等多个方面,并引入了“N-3”竞价机制、复活机制以及单一企业带量封顶等新举措,预示着新一轮药品集采将更加注重效率与公平,对医药行业产生深远影响。
🧐 **新规则优化集采流程,提升效率与公平性**:本次征求意见稿针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的主要规则进行了优化,覆盖范围、医药机构报量与约定采购量、竞价和中选规则、带量和分量规则以及配套政策等五个方面均有涉及。这些调整旨在落实优化药品和耗材集采的决策精神,使集采过程更加精细化和规范化,进一步提升集采的效率和公平性。
🚀 **引入“N-3”竞价入围机制,激发市场活力**:征求意见稿中提出的“N-3”竞价入围机制是一项重要创新。该机制允许在一定数量的申报企业中,最多淘汰3家企业,从而确保更多优质企业能够参与到集采竞争中,避免了过早淘汰优秀企业的情况,有助于激发市场活力,鼓励企业进行技术和成本上的优化。
💡 **两类复活机制与单一企业带量封顶,保障供应与质量**:为进一步完善集采规则,征求意见稿还引入了两类复活机制,为在竞价过程中可能被淘汰的企业提供再次参与的机会。同时,要求单一企业带量封顶,旨在防止个别企业过度垄断市场,确保药品供应的稳定性和多样性,并促使企业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进行合理定价。
📝 **广泛征求意见,体现政策审慎性**:此次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规则的修订,在正式实施前广泛征求行业意见,体现了政策制定的审慎态度。通过委托中国化学制药工业协会、中国医药商业协会等单位向会员企业征求意见,有助于收集更全面、更具代表性的反馈,从而制定出更符合实际情况、更具操作性的集采政策,确保改革的平稳推进。
人民财讯7月30日电,据医药经济报,7月30日,全国工商联医药业商会发布“关于组织会员企业对《第十一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主要规则(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通知”。流出的征求意见稿显示,这是国家组织药品联合采购办公室按照国常会关于优化药品和耗材集采有关措施的精神,细化完善的药品集采具体规则,委托中国化学制药工业协会、中国医药商业协会等单位向会员企业征求意见建议,截止时间为8月4日前。具体来看,该征求意见稿包含覆盖范围、医药机构报量与约定采购量、竞价和中选规则、带量和分量规则、配套政策五个方面的内容,除了此前已经明确的允许医疗机构按照具体品牌报量、提高申报企业门槛、优化品种遴选条件等变化外,还提出了实行“N-3”竞价入围机制、引入两类复活机制、要求单一企业带量封顶等新规则,引起业界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