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扑07月29日讯 据江西法院:2022年7月7日,向某在工作时突然出现神志不清、呼之不应的现象,其子发现后拨打120送至某医院治疗。2022年7月9日,向某因不明原因突然自行挣脱双手约束带、拔除静脉导管及导尿管,快速冲向治疗车拿取剪刀,挣脱医护人员阻拦,从ICU病房窗口(二楼)跳下。这一行为导致向某多处外伤及多处骨折,并在该医院住院22天。
向某认为,该医院没有做好应有的安全防护设施,未尽到安全防护之责,应当对其增加的伤情承担主要过错责任,遂诉至法院,要求医院赔偿各项损失。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医院窗台与地板之间的高度足以保证患者非主观因素的意外事故发生,且事故发生时,医院已在合理范围内对向某跳楼的行为进行了阻拦。
综上,原告向某主张要求被告医院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诉讼请求,无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依法驳回。
来源: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