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kr 07月29日 18:07
深圳科研人员容错免责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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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科技创新局近日印发《深圳市科技创新领域宽容失败履职尽责认定工作指引(试行)》,为科研领域的创新活动提供了明确的容错和免责机制。该指引旨在鼓励创新、宽容失败,明确了3项基本原则、5项勤勉尽责条件以及9种免责情形,适用于全市范围内财政资金资助的科技创新活动。此举将有效保护科研人员的创新积极性,减轻其对试错成本的顾虑,尤其是在高风险、不确定性强的硬科技领域,有助于推动新质生产力的发展。该政策与近期国家及地方的创投改革精神相呼应,强调了对创新探索价值的认可。

💡 **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政策导向**:深圳市发布的《指引》明确将“鼓励创新,宽容失败”作为科技创新领域的重要原则,旨在营造有利于创新的社会氛围。该政策的出台,是深圳“深圳十大观念”和城市信念的精神体现,对科研人员的创新行为给予了明确的支持和保护。

⚖️ **详细的容错免责机制**:《指引》详细规定了5项勤勉尽责的条件和9种免责情形,涵盖了技术路线选择不当、市场变化、不可抗拒因素、以及对高风险技术和创新创业项目的投资未达预期等多种情况。这些细则为科研人员在创新过程中可能遇到的挫折提供了明确的免责依据,减轻了他们对失败的顾虑。

🎯 **广泛的适用范围和程序保障**:该指引适用于深圳市所有财政资金资助的科技创新活动,覆盖了事业单位、企业及其相关人员。同时,政策明确了启动和认定工作程序,包括“启动程序-受理调查-组织决定-结果反馈”四个环节,确保了容错免责的公平性和透明度,被认定为履职尽责的单位和个人将不影响其评价、考核及后续的财政资金支持。

🚀 **与国家及地方创投改革的协同**:此次深圳的容错免责政策,与国务院近期发布的《促进创业投资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创投17条)以及深圳南山区设立的允许100%亏损的种子基金和天使基金等举措相呼应。这表明了国家和地方层面都在积极探索建立符合创新活动特点的尽职合规责任豁免机制,以推动创业投资高质量发展。

🧠 **创新本质与试错成本的平衡**:文章强调了科技创新本质上是面向未知领域的探索,其过程充满不确定性和高风险。过于严苛的经费审核机制可能导致科研人员因担心“试错成本”而不敢大胆创新。该《指引》通过提供容错机制,有助于平衡创新投入与短期效益的关系,特别是在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等硬科技领域,能够激发科研人员的积极性,推动技术突破和产业发展。

又是深圳。

投资界从深圳市科技创新局官网获悉,近日《深圳市科技创新领域宽容失败履职尽责认定工作指引(试行)》(简称“《指引》”)正式印发。

这是一份为科研领域专门制定的容错文件,被认定为履职尽责的单位和个人,不予追究相关责任,不影响相关评价与考核,不影响再次申请财政资金支持的科技项目。

科研创新之路,失败才是常态;容错免责的意义,不言而喻。正如深圳科创局提到,“鼓励创新,宽容失败”是“深圳十大观念”之一,是深圳人的价值表达,也是深圳这座城市的信念和精神底蕴。

深圳新一幕,针对科研人员容错免责

具体来看,《深圳市科技创新领域宽容失败履职尽责认定工作指引(试行)》共分为五个部分,涉及内容详细,提出了3项基本原则、5项勤勉尽责条件、9种免责情形以及调查认定的程序。

其中,《指引》在第二部分具体明确了五项勤勉尽责的前提条件——符合战略决策方向、符合科学民主决策程序、没有以权谋私、主动担当作为、主动纠错。

基于此,《指引》具体规定了免责情形的九大方面——

1.原始记录证明承担项目的单位和科技人员已经履行了勤勉尽责义务仍不能完成的;

2.对“里程碑式”“赛马式”项目未通过考核的;

3.对创新创业项目以及前瞻性颠覆性未来性高风险技术进行经费资助或风险投资,符合规定条件、标准和程序,但资助项目未达到预期效果的;

4.因不可抗拒因素致使科技计划项目不能继续或不能完成研究开发内容和目标的;

5.因技术路线选择不当导致难以完成预定目标的;

6.因不可预见因素,科技计划项目研发的关键技术已由他人公开,致使本研究开发工作成为不必要的;

7.因不可预见因素,科技计划项目研发取得了目标产品,但由于市场变化进一步产业化应用没有意义的;

8.因探索使用新机制、新方法、新模式、新技术导致的科研创新无法实施和难以完成的;

9.按照国家、广东省和深圳市有关规定,可以认定的其他情形。

其中,详细涉及到了技术开发难度、市场变化等诸多不可控因素。值得一提的是,九条规定也提到对风险投资方面的容错,提出:

“对创新创业项目以及前瞻性颠覆性未来性高风险技术进行经费资助或风险投资,符合规定条件、标准和程序,但资助项目未达到预期效果”,可以进行免责。

这一次,政策覆盖的主体相对广泛,《指引》明确适用于全市范围内财政资金资助的科技创新活动,适用对象包括深圳市事业单位(含高校、科研院所、卫生医疗机构等)、企业等单位及其具有科技管理职责以及从事科学技术研究或活动的人员。

此外,《指引》还规定了启动和认定工作程序,提出按照“启动程序-受理调查-组织决定-结果反馈”四大程序办理,被认定为履职尽责的单位和个人,不予追究相关责任,不影响相关评价与考核。

此次颁布的一系列标准提供了一个相对系统化、可操作的制度保障,意义不容小觑。正如《指引》在“基本原则”中提到,充分尊重科学研究探索性、复杂性、多样性、不确定性等特点,重视科研试错探索的价值,支持和保护科研人员创新的积极性,消除对创新风险的顾虑。

宽容失败,鼓励创新

“创新本质上是面向未知领域的探索,只有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良好氛围,才能推动新质生产力的蓬勃发展。”

过去一年,这样的声音不绝于耳。

背后道理不难理解。各地财政资金向来是当地科技创新的重要支持。无论是基础研究,还是基金投资,这类资金往往对经费的可利用性及效益有着较为严格的审核机制。

然而,科技创新是一项投入大、风险高、不确定性强的探索活动。一项伟大创新背后,往往有无数次不为人知的失败经验。过于严苛的审核机制,可能会使得相关科研人员面临的压力较大,难以放下“试错成本”包袱。

尤其在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等硬科技领域,常常面临着技术路线不明确、市场前景不明朗等诸多风险。如果过于强调短期成败和经济效益,可能会使得相关的科研人员和创业者对创新望而却步。

我们把视野拉回创投圈,容错一幕正在进行时。

犹记得2024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促进创业投资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简称“创投17条”),当中就明确提到——健全符合创业投资行业特点和发展规律的国资创业投资管理体制和尽职合规责任豁免机制,探索对国资创业投资机构按照整个基金生命周期进行考核。

此后,针对国资的容错免责机制开始被摆到台面上。

今年3月,深圳南山区印发《南山区支持创新创业“六个一”行动方案》,当中一项极具风向标的尝试——设立总规模5亿元的战略直投专项种子基金和天使基金,基金内单个项目最高允许100%亏损。

回望过去,那些创新高地无不拥有独树一帜的容错文化。被称为“硅谷精神布道师”的皮埃罗·斯加鲁菲曾说,硅谷人对失败有种特别的惊喜,“‘哇,你居然已经失败过三次,这么棒!’因为这意味着你离成功又近了一步”。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投资界”(ID:pedaily2012),作者:杨文静,36氪经授权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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