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周末 07月28日 16:44
富豪们为什么青睐家族信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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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族信托作为一种财富管理和传承工具,允许委托人将其财产委托给受托人管理,以实现风险隔离、灵活分配和代际传承。其核心在于信托财产的独立性,使其在委托人破产或去世后不被视为遗产或清算财产。虽然家族信托在成熟市场备受青睐,并被视为国内财富传承的潜在最佳路径,但国内高净值人群对其认知尚浅,且近期舆论焦点事件暴露了家族信托在实际操作中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和挑战。如委托人过度干预信托财产的控制权,可能导致信托被“击穿”,失去资产隔离功能。因此,家族信托能否被市场广泛接受,不仅关系到信托公司的发展,也影响着国内资产管理行业的整体声誉。

🌟 家族信托的核心在于‘受人之托,代客理财’,通过将财产委托给受托人管理,实现家庭财富的保护、传承和管理。其关键特征是信托财产在法律上独立于委托人的其他财产,从而在委托人去世或破产时实现风险隔离,这使得家族信托在资产配置、风险规避和代际传承方面具有独特优势,不同于单纯追求资产增值的理财信托。

🛡️ 家族信托能够有效实现风险隔离,将企业经营风险与家庭财产分开,保护家族财富免受外部冲击。同时,它允许委托人按照自身意愿灵活分配财产,例如为后代提供生活保障或教育基金,避免财产被挥霍,确保财富能够顺利、有序地进行代际传承,满足长期的家族规划需求。

⚖️ 家族信托的有效性在实践中可能面临挑战。例如,梅艳芳的案例表明,即使精心设计,受益人(如赌瘾缠身的长辈)也可能通过法律诉讼试图规避信托的约束。更具警示意义的是张兰的案例,她因保留对信托财产的绝对控制权,被新加坡法院判定为“虚假信托”,导致信托财产被用于偿还债务,财产隔离功能失效,这凸显了委托人对信托财产的“过度控制”是信托被“击穿”的关键风险点。

📈 国内信托公司正面临从房地产非标资产向资本市场标准化业务转型的挑战,家族信托被视为重要的“独门绝技”。然而,由于国内高净值人群对家族信托的认知不足,以及近期负面舆情的发酵,家族信托的市场接受度和前景面临严峻考验。一旦负面影响持续发酵,将可能对整个国内资产管理行业的声誉和发展造成冲击。

2025-07-28 16:00:00

最近的几个“大瓜”,让家族信托浮上水面,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

信托是一种特殊的财产管理制度和法律行为,核心是“受人之托,代客理财”,即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进行管理或处分。信托投资范围涵盖资本市场(所谓标准化资产,以股票、债券为主)乃至实业领域(所谓非标资产,比如房地产)。集合信托产品最为常见,通常不超200个委托人。

而家族信托是受托人(通常是信托公司)接受委托人委托,以家庭财富保护、传承和管理为核心目的,提供财产规划、风险隔离、资产配置、子女教育、家族治理、公益慈善等定制化服务的信托业务。通常成立门槛是1000万元,受益人为委托人或其亲属。

信托的独特之处在于,除了委托人是唯一受益人的情况(这种情况基本上不会出现,因为这样无法实现信托的最主要目的),信托合法成立后,信托财产在法律上就成为相对独立的财产,不被视为委托人的财产。在委托人去世或者破产后,信托财产不会被作为遗产或者破产清算财产,也就是信托财产与委托人的其他财产实现了“隔离”。

家族信托的核心功能就在于通过信托财产的独立性实现风险隔离(如企业经营风险与家庭财产隔离),按委托人意愿灵活分配财产(如避免后代挥霍),并支持代际传承。不难发现家族信托与其他理财信托的区别——家族信托侧重传承规划,并非单纯追求资产增值。这也是家族信托在成熟市场备受富豪们青睐的原因。比如股神巴菲特就在最新的遗嘱中提出,自己去世后,遗产将归入一个新设立的慈善信托,由他的女儿和两个儿子共同管理,共同决定财产的去向。

当然,对于普通人来说,信托公司的集合信托产品门槛都难以奢望(通常100万元或300万元起投),家族信托(通常1000万元起步)更是距之甚远。

为方便读者理解,举几个国人熟悉的名人案例。香港明星梅艳芳2003年12月底去世前,曾设立家族信托“Karen Trust”。主要原因是梅艳芳担心其好赌的母亲不善理财、挥霍无度,想通过信托保障在其身故后,母亲能有一个相对体面的生活,同时安排好侄子侄女的教育及房产归属等问题。其受托人为汇丰国际信托,受益人包括母亲、4名侄子侄女等,信托资产包括房产、现金,还涉及某些股权。按说梅艳芳这一设计已经苦心孤诣,可惜深陷赌瘾之人不能以常理度之。梅艳芳母亲竟以信托设立时梅艳芳神志不清为由,多次起诉要求判定信托无效、增加生活费,甚至申请破产,导致原本近7000万港元的信托资产因诉讼被消耗殆尽。这一结果违背了梅艳芳本意,但属其母咎由自取,怨不得信托的管理人。

另外一个经典信托案例则来自曾给大众奉献很多大瓜的名人张兰。她曾于2014年在亚洲信托设立离岸信托,名义受益人为其子汪小菲及其子女(不包括2010年结婚的大S在内)。让女强人遗憾的是,这一信托后被新加坡法院认定为“虚假信托”而被击穿。尽管这一判决在国际信托界仍存争议,但在稍具金融常识的业内人士看来,张兰官司输得不冤。因为张兰在设立信托后,仍保留了对信托财产的绝对控制权,如多次直接操控转出大笔资金,且未向受托人报备用途。甚至在新加坡法院即将签发资产冻结令前,张兰仍紧急转移3600万美元。连其律师在致银行函件中都明确表示,信托账户“属于张兰所有”,举止显然不太靠谱,张兰所托非人。在2023年6月张兰上诉被驳回后,张兰的信托资金已经被用于偿还债务。该案例表明,若委托人保留对信托财产的实际控制权,即便设立了信托这一形式上的“通道”,仍可能被法院判定信托不成立,失去资产隔离功能。

作为家庭信托主要的营销对象,一些高净值人群本就对家族信托似懂非懂,对家族信托是目前国内财富传承最佳路径之营销话术,本也是将信将疑。信托财产被“击穿”、失去财产隔离功能的可能性,更让信托面临质疑之声。

国内目前有67家持有信托牌照并正常运营的信托公司,由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原银保监会)监管。这几年随着房地产市场下行,不少信托公司还处于从房地产非标资产向资本市场标准化转型的痛苦期。但标准化业务相对银行理财与公募基金,信托公司又全无起步优势。家族信托作为其展业的“独门绝技”,能否被市场所接受,被“有钱人”认可,至关重要。一旦负面舆情坐实,往窄了说,家族信托很可能就要“出师未捷身先死”。往宽了说,这关系到包括信托在内的国内资产管理行业整体声誉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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