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委批准,海南省纪委监委对琼海市委原书记田志强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经查,田志强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其行为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依据相关规定,田志强被开除党籍和公职,违纪违法所得被收缴,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 田志强,曾任海南省委委员、琼海市委书记,因严重违纪违法被立案审查调查。其行为触犯了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并涉嫌受贿犯罪。
⚖️ 审查结果显示,田志强在党的十八大后依然故我,不收敛、不收手,其违纪违法行为性质严重,社会影响恶劣,必须受到严肃处理。
🔥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规定,海南省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田志强开除党籍处分,并由海南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
💼 此外,田志强的海南省第八次党代会代表、琼海市第十四次党代会代表资格被终止,其违纪违法所得被依法收缴。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检察机关,相关涉案财物一并移送。
📜 对田志强开除党籍的处分,待召开海南省委全体会议时予以追认,以示党纪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海南琼海市委原书记田志强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财联社7月28日电,从海南省纪委监委获悉,经海南省委批准,海南省纪委监委对第八届海南省委委员、琼海市委原书记田志强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田志强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海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海南省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后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田志强开除党籍处分;由海南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海南省第八次党代会代表、琼海市第十四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给予其开除党籍的处分,待召开海南省委全体会议时予以追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