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苏监管局近期对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开出四张罚单,罚款总额达200万元,并涉及多名相关责任人。主要违规行为包括违规办理转贴现业务、办理无授信额度的同业业务以及瞒报信息。具体而言,该分行因这些行为被处以200万元罚款。相关责任人熊琴、任书中、袁军也因各自在违规办理转贴现、无授信额度同业业务及瞒报信息等事项中的责任,分别受到警告、罚款或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的处罚,显示了监管部门对金融机构合规经营的严格要求。
💰 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因违规办理转贴现业务、办理无授信额度的同业业务以及瞒报相关信息,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苏监管局处以200万元的罚款。这表明了监管机构对银行在信贷业务和信息披露方面的严格审查和处罚力度。
💼 在多项违规行为中,熊琴(时任金融市场部南京分部总经理)和任书中(时任金融市场部南京分部业务营销经理)因对违规办理转贴现业务和无授信额度同业业务负有责任,分别受到警告、罚款和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的处罚。这凸显了业务一线管理者在合规操作中的关键作用。
⚖️ 另一位责任人袁军(时任南京分行风险总监)则因对公司瞒报相关信息事项负有责任,受到警告并被处以6万元罚款。这反映了风险管理部门在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和及时上报方面的重要职责,以及瞒报信息所带来的严重后果。
📈 此次处罚不仅是对浙江稠州商业银行南京分行的惩戒,也向整个银行业传递了加强风险管理、规范业务操作、提高信息披露透明度的明确信号。合规经营是金融机构稳健发展的基础,任何形式的违规行为都将面临严厉的监管和市场压力。
财联社7月28日讯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苏监管局发布了4张罚单,剑指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及其相关责任人。
罚单显示,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为:违规办理转贴现业务、办理无授信额度的同业业务、瞒报相关信息。
熊琴(时任浙江稠州商业银行金融市场部南京分部总经理)对公司违规办理转贴现业务、办理无授信额度的同业业务事项负有责任。
任书中(时任浙江稠州商业银行金融市场部南京分部业务营销经理)对公司违规办理转贴现业务、办理无授信额度的同业业务事项负有责任。
袁军(时任浙江稠州商业银行南京分行风险总监)对公司瞒报相关信息事项负有责任。
针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对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罚款200万元;对熊琴警告并处罚款7万元;对任书中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4年;对袁军警告并处罚款6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