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一台被恶意破坏的餐厅服务机器人向法院“起诉”索赔时,当一台陪伴型机器人因主人去世而陷入“悲伤”状态时,我们是否该赋予它们某种“权利”?
人与机器共生的未来,机器人的权利边界究竟在哪里?这不仅关乎代码,更是一场深刻的社会伦理实验,我们每个人都是参与者。
实验一:机器伤害,谁之责?
场景:深夜街头,共享单车管理机器人因阻碍通道被醉汉暴力踹倒。机器人内置传感器受损,维修费用高昂。
投票:肇事者应承担何种责任?
A) 仅赔偿设备财产损失(视为破坏公物)。
B) 赔偿损失 + 额外罚款(因对象是“服务型”机器人)。
C) 视情节严重程度,考虑引入“虐待服务机器人”类处罚条款。
讨论点:破坏机器与破坏普通财产的本质区别何在?对具备服务功能或类生命形态的机器人,是否应设立特殊保护?我们如何衡量针对机器的暴力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