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工信部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强化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加快新产品供应的意见》,核心是《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24)新国标。新国标将于2025年9月1日对生产环节实施,12月1日对销售环节实施。新规对车速、材料防火、塑料使用量、电池和控制器防篡改、制动性能、整车质量上限、企业质量保证能力等均有明确要求,并新增了北斗定位等功能。已购旧国标车辆不受影响,但鼓励消费者优先购买新标准车辆。
🚗 新国标核心内容与实施时间: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24)将于2025年9月1日起在生产环节强制实施,所有新生产的电动自行车必须符合新标准。销售环节的实施时间为2025年12月1日,届时所有销售的电动自行车均需符合新标准。在此之前,旧标准生产的车辆可销售至2025年11月30日。
💨 关键安全性能升级:新国标对电动自行车进行了多项安全性能的提升,包括最高设计车速不得超过25km/h,超过该速度时电动机将自动停止输出动力,以遏制超速隐患。同时,强化了非金属材料的防火阻燃要求,并对电动自行车使用塑料的总质量进行了限制,不得超过整车质量的5.5%。
🔋 电池与智能化功能:新国标放宽了使用铅酸蓄电池的电动自行车整车质量上限,从55kg提升至63kg。此外,新规完善了电池组、控制器、限速器的防篡改要求,提升了制动性能,并要求电动自行车具备北斗定位、通信与动态安全监测功能,以增强车辆的安全性和可追溯性。
📝 其他重要变化:新国标不再强制要求所有车型都必须安装脚踏骑行装置,为产品设计提供了更多灵活性,并明确鼓励电动自行车安装后视镜。同时,新增了对企业质量保证能力和产品一致性的要求,旨在从源头提升产品质量和可靠性。
🏠 消费者权益与建议:针对消费者关心的旧国标车辆是否会被淘汰问题,专家明确表示,消费者已购买的不符合新标准的车辆不会被强制淘汰,用户仍可正常上路使用。但新国标车辆在安全性、实用性上均有提升,鼓励消费者优先选择新标准车辆,减少安全隐患。
据工信部官网公告,近日,工信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消防救援局联合印发《关于强化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加快新产品供应的意见》。其中明确,《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24,以下简称《技术规范》)是电动自行车标准体系的核心,也就是近期备受关注的新国标。
新国标明确规定电动自行车最高设计车速不得超过25km/h,并要求超过25km/h时电动机自动停止动力输出,可有效遏制超速行驶带来的安全隐患。

该标准将于9月1日正式实施,设定了两个实施时间,其中生产环节实施时间是2025年9月1日,销售环节实施时间是2025年12月1日。
9月1日后,对于生产企业,所有新生产的电动自行车都必须符合新标准要求。
但是2025年9月1日之前按照旧标准生产的车辆可以继续销售至2025年11月30日,2025年12月1日起,所有销售的电动自行车必须符合新标准。
因此,对于经销商,12月1日前可继续销售按照旧标准生产的车辆,但鼓励消费者从即日起就优先购买安全性更高、实用性更好的新标准车辆,减少身边的安全隐患。
很多人都非常疑惑,自己的旧国标车辆还能不能正常上路,需不需要换新款。
专家对此表示:消费者已经购买的不符合新标准的车辆不会被强制淘汰。
新国标具体变化如下:
强化了非金属材料防火阻燃要求;
明确了电动自行车使用塑料的总质量不应超过整车质量的5.5%;
增加了电动机低速运行转矩等要求;
完善了电池组、控制器、限速器的防篡改要求;
提升了制动性能要求;
将使用铅酸蓄电池的电动自行车整车质量上限由55kg提升到63kg;
新增了企业质量保证能力和产品一致性要求;
要求电动自行车具备北斗定位、通信与动态安全监测功能;
不再强制要求所有车型均安装脚踏骑行装置;
明确了电动自行车鼓励安装后视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