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官网近日公布了《驾驶自动化技术研发伦理指引》,旨在防范技术研发与产品应用中的伦理风险,促进该领域健康发展。该指引对不同类型的驾驶自动化技术,从2级(先进驾驶辅助)到5级(无限制自动驾驶),清晰界定了责任主体。对于2级及以下,责任主要在人类驾驶员;3级和4级(有限制自动驾驶),责任主体根据具体场景可能涉及用户或系统;而5级(无限制自动驾驶),除非用户主动介入,责任主体将主要归于自动驾驶系统本身。当系统承担责任时,需确保能清晰追责至相关自然人或法人。
🚗 **2级及以下驾驶自动化(先进驾驶辅助)**:在此阶段,责任主体明确为人类驾驶员。这意味着车辆提供的辅助功能,如自适应巡航、车道保持等,其最终的驾驶安全责任仍由驾驶员承担,系统仅提供辅助。
🛣️ **3级和4级驾驶自动化(有限制自动驾驶)**:这一阶段的责任划分更为复杂,责任主体可能因具体运行场景而异,用户和自动驾驶系统都可能成为责任主体。例如,在特定条件下系统可以完全接管,但在其他条件下则需要驾驶员介入,责任随之转移。
🚀 **5级驾驶自动化(无限制自动驾驶)**:对于最高级别的自动驾驶,除非在特殊情况下用户主动干预驾驶,否则责任主体将主要归于自动驾驶系统本身。这意味着车辆在任何情况下都能独立完成驾驶任务,系统需承担所有责任。
⚖️ **责任追溯机制**:当自动驾驶系统被确定为责任主体时,指引要求系统必须能够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清晰地向相关的自然人主体或法人主体进行追责。这确保了在发生事故时,能够明确责任归属并进行有效追究。
【科技部对不同类型驾驶自动化技术明确相应伦理规范要求】财联社7月23日电,科技部官网23日公布《驾驶自动化技术研发伦理指引》,意在防范技术研发与产品应用过程中的科技伦理风险,推动该领域健康发展。《指引》对不同类型驾驶自动化技术明确了相应的伦理规范要求。具体而言:先进驾驶辅助阶段是指2级及以下的驾驶自动化,其责任主体通常是人类驾驶员;有限制阶段的自动驾驶包括3级和4级驾驶自动化,责任主体因具体运行场景而异,用户和自动驾驶系统都可能成为责任主体;无限制阶段的自动驾驶为5级的驾驶自动化,除非特殊情况下有用户主动介入操作,否则,无限制阶段自动驾驶的责任主体以自动驾驶系统为主。当自动驾驶系统作为责任主体时,应当能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等向相关自然人主体或法人主体清晰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