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官网公布的《驾驶自动化技术研发伦理指引》旨在防范技术研发与产品应用中的伦理风险,促进该领域健康发展。该指引对不同级别的驾驶自动化技术提出了明确的伦理规范。其中,2级及以下(先进驾驶辅助)的责任主体为人类驾驶员;3级和4级(有限制阶段)的责任主体根据具体场景,可能包括用户和自动驾驶系统;而5级(无限制阶段)的责任主体主要为自动驾驶系统,除非用户主动干预。当自动驾驶系统承担责任时,需建立清晰的可追责机制。
🚗 **明确责任主体,规避伦理风险**:科技部发布的《驾驶自动化技术研发伦理指引》核心目标在于防范技术研发和产品应用过程中的科技伦理风险,推动驾驶自动化技术领域的健康发展,确保技术进步的同时,也为可能出现的责任问题设定了清晰的界限。
🚦 **分级界定,责任划分清晰**:该指引根据驾驶自动化技术的不同级别,明确了相应的责任主体。对于2级及以下的先进驾驶辅助系统,责任主要由人类驾驶员承担;对于3级和4级的有限制阶段自动驾驶,责任主体根据具体运行场景,可能由用户或自动驾驶系统共同承担;而对于5级无限制阶段的自动驾驶,在无用户主动干预的常规情况下,责任主体主要归属于自动驾驶系统本身。
⚖️ **系统责任追溯,确立法律依据**:当自动驾驶系统被认定为责任主体时,指引强调其应具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向相关的自然人或法人主体清晰追责的能力。这为自动驾驶技术的广泛应用提供了法律保障,也为事故发生后的责任认定和追究提供了明确的路径。
【科技部对不同类型驾驶自动化技术明确相应伦理规范要求】财联社7月23日电,科技部官网23日公布《驾驶自动化技术研发伦理指引》,意在防范技术研发与产品应用过程中的科技伦理风险,推动该领域健康发展。《指引》对不同类型驾驶自动化技术明确了相应的伦理规范要求。具体而言:先进驾驶辅助阶段是指2级及以下的驾驶自动化,其责任主体通常是人类驾驶员;有限制阶段的自动驾驶包括3级和4级驾驶自动化,责任主体因具体运行场景而异,用户和自动驾驶系统都可能成为责任主体;无限制阶段的自动驾驶为5级的驾驶自动化,除非特殊情况下有用户主动介入操作,否则,无限制阶段自动驾驶的责任主体以自动驾驶系统为主。当自动驾驶系统作为责任主体时,应当能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等向相关自然人主体或法人主体清晰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