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近日禁止武汉用通医药有限公司收购山东北大高科华泰制药有限公司股权,这是《反垄断法》施行以来第四起禁止的经营者集中案件,也是首例未达申报标准却被禁止的案件。此次收购涉及民生药品盐酸罂粟碱注射剂。监管部门认为该项集中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已责令相关方限期转让股权并解除代理协议,旨在恢复公平竞争,保障公众权益。
🚫 市场监管总局依法禁止武汉用通医药有限公司收购山东北大高科华泰制药有限公司股权,这是《反垄断法》实施以来的第四起禁止经营者集中案件,尤其值得关注的是,这是首例对未达到申报标准的经营者集中予以禁止的案件,并且是首次要求已实施的集中恢复到集中前的状态。
💊 本案涉及的商品为民生药品盐酸罂粟碱注射剂。武汉用通医药有限公司在2018年11月与股权出让方签订协议,计划收购山东华泰制药50%的股权,并于2019年3月完成了股权变更登记。然而,市场监管总局在工作中发现,该项集中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的效果。
⚖️ 市场监管总局在查明事实后,于今年1月要求武汉用通及其最终控制人进行经营者集中申报,并在5月提出了竞争关注,明确指出该项集中对中国境内盐酸罂粟碱注射剂市场存在排除、限制竞争的潜在风险。最终,在7月正式决定禁止此项集中,并责令相关方在规定期限内转让股权、解除原料药代理协议。
📈 此项决定从市场结构和公司架构上彻底解决了武汉用通及其最终控制人对盐酸罂粟碱注射剂市场的潜在掌控问题,有力地恢复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在药品供应方面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的市场规范和民生保障意义。
人民财讯7月23日电,7月22日,市场监管总局禁止武汉用通医药有限公司(简称“武汉用通”)收购山东北大高科华泰制药有限公司(简称“山东华泰制药”)股权案。本案是200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施行以来第四起禁止的经营者集中案件,是第一起对未达申报标准的经营者集中予以禁止的案件,也是首次要求相关方对已实施的集中采取措施恢复到集中前状态。本项集中涉及民生药品盐酸罂粟碱注射剂。2018年11月,武汉用通与股权出让方签订协议,收购山东华泰制药50%的股权,并于2019年3月完成股权变更登记。市场监管总局在工作中发现,有证据证明本项集中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于今年1月要求武汉用通及其最终控制人进行经营者集中申报,5月向申报方提出竞争关注,指出本项集中对中国境内盐酸罂粟碱注射剂市场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并于7月决定禁止本项集中,责令申报方及其最终控制人限期转让股权、解除原料药代理协议。上述决定可以从市场结构和公司架构上彻底根除武汉用通及其最终控制人对盐酸罂粟碱注射剂市场的掌控,实现彻底整治,有利于恢复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