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和财政部联合发布通知,将通过中央和地方财政资金,为符合条件的中度及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此次补贴主要覆盖居家、社区和机构养老服务,包括助餐、助浴、助洁、助行、助急、助医等居家社区服务,以及机构的长期和短期(喘息服务)入住。需要注意的是,正在享受特困人员供养救助待遇、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补助以及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服务的失能老年人,将不在此次补贴范围内。此举旨在进一步支持失能老年人获得优质的养老服务。
💰 **补贴对象明确,聚焦中度以上失能老人**:本次养老服务消费补贴将惠及经统一评估为中度、重度、完全失能等级的老年人。这意味着补贴将优先用于保障那些最需要照护和支持的失能老人群体,确保有限的资源能够精准地投入到最迫切的需求上。
🚫 **排除特定保障人群,避免重复补贴**:为确保政策的公平性和有效性,通知明确指出,正在享受特困人员供养救助待遇、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补助以及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服务的老年人,将不纳入本次补贴对象范围。这有助于避免财政资金的重复支出,并让更多未被现有政策充分覆盖的失能老人受益。
🏠 **服务范围广泛,覆盖多层次养老需求**:补贴项目涵盖了居家、社区和机构三种主要的养老服务模式。居家和社区服务包括助餐、助浴、助洁、助行、助急、助医以及康复护理和日间托养等,满足了失能老人日常生活和康复的需求。机构养老服务则细分为长期入住(30天以上)和短期入住(喘息服务,30天以内),为失能老人及其家庭提供了灵活多样的照护选择。
🔄 **补贴项目清单化,并预留调整空间**: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补贴项目将以清单形式列出,并会根据实际实施情况适时进行调整,以确保补贴政策能够紧密结合服务提供和市场需求。同时,各地现有的补贴政策将与本项目做好衔接,体现了政策的协同性和灵活性,旨在构建一个更加完善的养老服务支持体系。
【两部门:通过中央和地方财政资金对符合条件的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财联社7月23日电,民政部、财政部发布通知称,通过中央和地方财政资金对符合条件的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补贴对象方面,经统一评估为中度、重度、完全失能等级的老年人(以下简称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为补贴对象。正在享受特困人员供养救助待遇、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补助、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服务的老年人不纳入本次补贴对象范围。补贴项目包括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主要包括助餐、助浴、助洁、助行、助急、助医服务,以及康复护理、日间托养等服务;机构养老服务包括长期服务(入住机构时间在30天以上)和短期服务(即“喘息服务”,入住机构时间在30天以内)等。其中,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补贴项目参见《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补贴项目清单》,后续将根据实施情况对清单内容适时进行调整。各地针对上述补贴项目已有补贴政策的,应根据实际情况与本项目做好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