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健委近日印发了医养结合示范项目工作方案,旨在通过创建全国医养结合示范县(市、区)和示范机构,进一步扩大和优化医养结合服务供给。方案明确了示范机构的创建条件,包括运营年限、入住率以及失能失智老年人占比等。同时,方案还强调了综合评估、电子健康档案、早期干预、居家社区服务、照护者支持、中医药特色以及信息化手段的应用。创建工作自2022年启动,每两年评估一次,计划于2030年完成。
🌟 优化供给,国家卫健委印发医养结合示范项目工作方案,旨在通过创建示范县(市、区)和示范机构,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质量和覆盖面,以满足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
✅ 示范机构创建标准明确,要求运营满5年,近2年入住率超65%,且失能失智老年人占比超65%。同时,机构需在老年人健康评估、电子健康档案、早期疾病干预、居家社区服务、照护者支持、中医药特色及信息化应用等方面表现突出,并满足环境设施、人员队伍、内部管理、服务质量和效果的“五好”要求。
📅 创建工作有序推进,自2022年启动示范项目创建,2024年已命名首批示范单位。未来将每两年开展一次评估,每次命名约100个示范县(市、区)和示范机构,目标在2030年全面完成创建工作,形成可推广的医养结合服务模式。
💡 强调综合评估与早期干预,方案鼓励各地对老年人进行健康和需求综合评估,建立电子健康档案,并对老年疾病进行早期干预,这有助于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
🤝 注重居家社区联动与照护者支持,方案提出要开展居家和社区医养结合服务,并为老年人的家庭照护者提供心理干预、培训和支持,体现了对全方位养老服务的重视。
【优化医养结合服务供给 国家卫健委印发工作方案】财联社7月22日电,国家卫健委今天印发医养结合示范项目工作方案。通过创建全国医养结合示范县(市、区)和示范机构,鼓励各地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工作,不断扩大和优化医养结合服务供给。工作方案明确,全国医养结合示范机构的创建条件为运营满5年及以上,近2年入住率达到实际运营床位的65%及以上,入住失能、失智老年人占比超过65%。优先推荐对老年人开展健康和需求综合评估,建立老年人电子健康档案,对老年疾病开展早期干预,开展居家和社区医养结合服务,为老年人家庭照护者提供心理干预、培训和支持,注重发挥中医药特色和优势,利用信息化手段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质量和效率的医养结合机构。同时,满足“五好”要求,分别是环境设施好、人员队伍好、内部管理好、服务质量好、服务效果好。自2022年开始,国家卫生健康委启动医养结合示范项目创建工作,2024年1月命名第一批示范单位。2025年国家卫生健康委继续开展医养结合示范项目创建,每2年开展一次评估,每次命名示范县(市、区)、示范机构各100个左右,2030年完成创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