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人民银行海南省分行联合多部门发布《海南自由贸易港跨境资产管理试点业务实施细则》。该细则旨在支持境外投资者投资海南自贸港内的各类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私募资产管理产品、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及保险资产管理产品。细则在试点机构、报备程序、产品范围、境外投资者管理、资金划转、规模控制、投资者保护及监督管理等方面进行了具体规定。此举将为境外投资者提供更多元化的境内投资渠道,同时吸引境内外资产管理机构集聚海南,有力促进海南自由贸易港的建设。
💰 细则明确支持境外投资者投资海南自贸港内的多种金融产品,包括理财产品、私募资产管理产品、公募证券投资基金和保险资产管理产品,拓宽了境外资金进入国内市场的渠道。
⚖️ 《实施细则》在试点机构的资质要求、报备流程、资产管理产品的具体范围、境外投资者的资格审查、账户管理、资金跨境流动、规模控制以及投资者权益保护等方面都做出了详细的规定,确保试点业务的规范有序进行。
🚀 此次跨境资产管理试点的推出,不仅丰富了跨境金融产品的供给,为境外投资者提供了新的投资机遇,更重要的是,它将吸引更多的境内外资产管理机构将业务重心转移至海南,为海南自由贸易港的金融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 该试点业务的实施,是海南自贸港建设在金融领域的重要创新举措,有助于提升海南在跨境金融服务方面的国际竞争力,并为国内资产管理行业探索新的发展模式。
36氪获悉,据央行消息,近日,中国人民银行海南省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海南监管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海南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南省分局联合印发《海南自由贸易港跨境资产管理试点业务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试点业务支持境外投资者投资海南自贸港内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证券基金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产品、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保险资产管理产品。《实施细则》在试点机构条件及试点报备程序,试点资管产品范围,境外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账户开立、资金划转及汇兑,试点规模管理,境外投资者保护及纠纷化解,统计监测及监督管理等方面作出具体安排。该试点业务有利于丰富跨境金融产品供给,为境外投资者投资境内市场探索新渠道;有利于吸引境内外资产管理机构到海南展业,助力海南自贸港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