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公司-快讯 07月18日 17:23
央行就《非银行支付机构分类评级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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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就《非银行支付机构分类评级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此次修订旨在规范非银行支付机构的经营行为,防范金融风险。新办法共五章二十三条,明确了分类评级的定义、工作原则、评级指标、方法及加减分项,并规定了每年进行一次评级。办法详细阐述了五类十一项评级结果的评分区间、特殊情形认定标准,以及各评级结果对应的经营状况、风险程度和监管措施。评级结果原则上不对外披露,仅供监管使用,评级对象为设立满一年的支付机构。修订后的办法旨在进一步提升支付行业的合规性和稳定性。

💰 **明确评级机制与原则**:新修订的《非银行支付机构分类评级管理办法》明确了支付机构分类评级的定义和工作原则,建立了由支付结算部门牵头,科技、反洗钱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评级工作机制,确保评级工作的专业性和全面性。

📊 **细化评级指标与方法**:办法详细规定了评级指标、评级方法以及加减分项内容,为支付机构的分类评级提供了清晰的量化标准。评级每年进行一次,中国人民银行会在每次评级前公布具体的计分标准,增强了评级过程的透明度。

📈 **分级结果与监管措施**:新办法明确了五类十一项评级结果的对应评分区间以及特殊情形的认定标准。这些评级结果将直接关联到支付机构的经营状况和风险程度,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将根据评级结果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以实现精准监管。

🔒 **评级结果的保密性**:根据规定,支付机构的分类评级结果原则上不对外披露,仅限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在监管工作中进行使用。这一规定有助于维护市场秩序,避免不必要的市场波动,并保护支付机构的商业秘密。

🎯 **评级对象与程序**:本次评级办法明确将设立满一年的支付机构作为评级对象。同时,办法还详细规定了支付机构自评、分支机构初评、总行复评以及通知评级结果等工作程序和具体要求,确保评级工作的规范化流程。

人民财讯7月18日电,央行就《非银行支付机构分类评级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共五章、二十三条,主要内容包括:规定支付机构分类评级的定义及工作原则。明确建立由支付结算部门牵头,科技、反洗钱等相关部门参与的分类评级工作机制。明确评级指标、评级方法和加减分项内容。规定支付机构分类评级每年进行一次,中国人民银行于每次分类评级工作开展前明确评级计分标准。明确5类11项评级结果的对应评分区间以及E类特殊情形认定标准。明确各类评级结果对应的经营状况和风险程度衡量标准,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采取的对应监管措施。明确评级结果仅限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监管使用,原则上不对外披露。明确评级对象为设立满一年的支付机构。明确支付机构自评、分支机构初评、总行复评、通知评级结果的工作程序及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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