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就《非银行支付机构分类评级管理办法(草案)》公开征求意见,旨在规范支付机构的经营行为和风险管理。该办法明确了评级工作的总则、评级指标、方法、加减分项,并规定每年进行一次评级。评级结果将分为5类11项,并根据评分区间对应不同的经营状况和风险程度,央行及其分支机构将据此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评级对象为设立满一年的支付机构,评级结果原则上不对外披露,仅用于监管使用。该办法的发布标志着对非银行支付机构的监管将更加精细化和制度化。
📊 **评级体系的建立与原则**:该办法明确了非银行支付机构分类评级的定义和工作原则,并建立了一个由支付结算部门牵头,联合科技、反洗钱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评级工作机制,确保评级工作的科学性和全面性。
📈 **评级指标与评级方法**:办法详细规定了评级所依据的具体指标、科学的评级方法以及用于调整评级的加减分项。中国人民银行每年评级前会公布具体的计分标准,保证了评级过程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
⚖️ **评级结果与监管应用**:评级结果将划分为5类11项,每类对应特定的评分区间和经营状况、风险程度的衡量标准。央行及其分支机构将根据这些结果采取差异化的监管措施,但评级结果原则上仅限内部监管使用,不对外公开。
⚙️ **评级实施程序**:评级对象为已设立满一年的支付机构。评级过程包括支付机构的自评、分支机构的初评以及总行的复评等环节,并明确了向支付机构通知评级结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确保评级过程的规范运行。
【非银行支付机构分类评级管理办法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明确评级指标、评级方法和加减分项内容】财联社7月18日电,央行就非银行支付机构分类评级管理办法草案公开征求意见。主要内容如下:(一)总则。一是规定支付机构分类评级的定义及工作原则。二是明确建立由支付结算部门牵头,科技、反洗钱等相关部门参与的分类评级工作机制。(二)评级指标及方法。一是明确评级指标、评级方法和加减分项内容。二是规定支付机构分类评级每年进行一次,中国人民银行于每次分类评级工作开展前明确评级计分标准。(三)评级结果及运用。一是明确5 类11 项评级结果的对应评分区间以及 E 类特殊情形认定标准。二是明确各类评级结果对应的经营状况和风险程度衡量标准,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采取的对应监管措施。三是明确评级结果仅限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监管使用,原则上不对外披露。(四)组织实施。一是明确评级对象为设立满一年的支付机构。二是明确支付机构自评、分支机构初评、总行复评、通知评级结果的工作程序及具体要求。(五)附则。规定解释权、施行日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