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征求意见稿)》,旨在加快发展多层次债券市场,统一金融市场登记托管、清算结算规则。此次修改涉及《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债券发行管理办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及《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登记托管结算管理办法》。主要调整包括明确上海清算所的法定地位,取消债券回购质押券冻结规定以便利公开市场操作和对外开放,以及根据现行实践调整金融债券信息披露管理规定,以期优化债券市场发展环境。
⭐ 央行拟修改三项债券市场规章,旨在统一金融市场登记托管、清算结算规则,为加快发展多层次债券市场奠定基础。这三项规章分别是《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债券发行管理办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和《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登记托管结算管理办法》。
✅ 明确上海清算所作为债券登记托管结算机构的法定地位,有助于规范市场秩序,提升市场效率和安全性。此举是构建统一、高效债券市场基础设施的关键一步。
📈 为便利公开市场买卖国债等货币政策操作,并促进债券市场高水平对外开放,此次修改取消了对债券回购质押券进行冻结的规定。这有利于提高市场流动性,吸引更多境内外投资者参与。
📄 依据现行市场实践,对金融债券信息披露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了修改。这旨在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市场公平透明。
人民财讯7月18日电,为加快发展多层次债券市场,统一金融市场登记托管、清算结算规则制度,中国人民银行研究起草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决定》对《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债券发行管理办法》(2005年1号令)、《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2008年1号令)、《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登记托管结算管理办法》(2009年1号令)等三项规章进行了修改,重点对与现行实践不符、可能制约多层次债券市场发展方向的相关条款进行调整。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明确上海清算所是债券登记托管结算机构的法定地位。二是为便于公开市场买卖国债等货币政策操作和促进债券市场高水平对外开放,取消对债券回购的质押券进行冻结的规定。三是根据现行实践,修改金融债券信息披露管理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