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讯,一位公司法资深律师向南方周末记者分析,首先需要厘清,这笔资金究竟属于娃哈哈集团,还是宗庆后个人。如果是公司资金,考虑到杭州国资作为大股东,其应在资金流向上履行应有的知情与监督职责,涵盖决策审批、过程监管与事后审计。而若为宗庆后个人的税后所得,依据中国现行外汇管制规定,个人难以合法将如此大额美元汇出境外,用于设立香港家族信托。然而,目前来看这笔资金已出境。若以此判断,相关款项很可能源自娃哈哈集团,其流向或通过一套“公司对外投资+私人信托”相配合的结构完成,背后可能存在双重法律安排,以实现形式合规与实际控制的脱钩。但具体情况尚需更多信息佐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