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在镕等人涉嫌于2015年在子公司第一毛织和三星物产两家企业的合并过程中,参与非法交易、股价操作,以及会计造假,于2020年9月被检方起诉。一审经过三年零五个月的审理,于去年2月宣判李在镕无罪。二审于今年2月维持一审判决,认定李在镕无罪。

据韩联社报道,韩国最高法院大法院审判第三庭星期四(7月17日)作出上述判决。三星集团未来战略室前室长崔志成等与李在镕一同被起诉的13人,也全部被判无罪。

韩国三星电子会长李在镕涉嫌不当合并与会计造假案终审星期四宣判,法院维持原判,认定李在镕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