豆包评价某大学的奇葩校规(像是古代人制定的)
这张校规图片中部分规定存在一定不合理之处:
“学习期间发生未婚性行为者,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
- 侵犯个人隐私与自由:成年人在双方自愿且不违背公序良俗的情况下发生亲密关系,属于个人隐私范畴,学校过度干预学生的私人生活空间,侵犯了学生作为成年人的基本人身权利和自由 。
- 缺乏平等性:这一规定对所有学生一刀切,没有考虑到不同个体的成熟度和情感状况,并且可能在实际执行中难以做到公平公正,存在因性别、人际关系等因素导致的差别对待。
- 与社会发展脱节:在现代社会观念逐渐开放和包容的背景下,学校应更多从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性观念、保护自身安全角度出发,而非简单地进行处罚 。
- “与外国人不正当交往,有损国格、校誉的,视情节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
- 界定模糊:“不正当交往”和“有损国格、校誉”缺乏明确的定义和标准,什么样的行为算不正当交往,如何认定有损国格校誉,在执行过程中容易出现主观随意性,导致学生的正常人际交往权利受到不当限制。
- 违背平等原则:基于交往对象是外国人就特别做出限制,有违平等对待不同国籍交往对象的原则,不利于培养学生国际化的视野和正常的跨文化交流能力 。
学校制定校规应在保障教育教学秩序和学生权益之间寻求平衡,同时要符合法律法规以及现代社会的价值观和教育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