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扑-热帖 07月13日 11:31
[流言板]随手拍视频被罚45万老板再发声:对我们造成的影响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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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临沂兰山区联合调查组通报了关于饭店因发布蛤蟆菜品视频被调查一事。事件源于2023年2月,当事人发布了使用国家禁止食用动物蛤蟆加工菜品的视频。市场监管局立案调查后,决定不予行政处罚,但要求当事人不得发布相关视频,并禁止销售“蛤蟆汤”。当事人对调查结果表示不满,认为停业期间损失严重,并质疑处罚对当地餐饮业的影响。联合调查组正对该案执法行为进行进一步调查。

🐸事件起因:2023年2月,当事人发布了使用国家禁止食用动物蛤蟆加工菜品的视频,引发市场监管局的立案调查。

⚖️处理结果:市场监管局决定不予行政处罚,但要求当事人不得发布相关视频,并禁止销售“蛤蟆汤”。

🤔当事人反应:当事人对调查结果表示不满,认为停业期间损失严重,并质疑处罚对当地餐饮业的影响,认为“蛤蟆汤”是临沂名吃,其他饭店也在销售类似菜品。

🔍后续调查:联合调查组正对该案执法行为开展进一步调查。

虎扑07月13日讯 山东临沂兰山区联合调查组通报:7月11日,网传兰山区一饭店因拍摄发布菜品视频被认定为“违法广告”,并面临高额处罚。兰山区高度重视,立即成立联合调查组开展调查。

通报称:经初步调查,2025年2月15日,当事人涉嫌在网络发布使用国家禁止食用的动物蛤蟆(中华蟾蜍)加工菜品的视频。3月17日,兰山区市场监管局立案调查,并于3月24日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3月27日,当事人向兰山区市场监管局提交了陈述申辩相关资料,并主动删除相关视频。5月12日,兰山区市场监管局综合具体事实和危害程度,决定不再作出行政处罚并告知当事人。目前,联合调查组正对该案执法行为开展进一步调查。

对此,张女士告诉记者 ,5月12日兰山区市监局曾打电话通知她去局里协商此事,由于当天有事她便并未过去,对方在电话中要求她今后不得在社交平台发布相关视频,并且不允许再在饭店内卖“蛤蟆汤”这道菜,但并未明确表示已决定不再对她作出行政处罚。

针对此通报,她说:“他们说罚就罚、不罚就不罚,对我们造成的影响怎么办,这日子还过不过了?我停业了三个多月,直到前几天开始上诉,才重新营业,这期间的房租、物业费、电费、水费怎么办?”至于后续是否还会针对赔偿上诉,张女士称,有意愿但要与律师商量再看。

其称:“蛤蟆汤”是临沂名吃,附近的饭店都在卖这道菜,实际上用的就是牛蛙,临近的各个菜市场也都有卖。

“我们在哪个市场都能买到,所以没有固定的供货商,看到哪家的好就买哪个,我一般买的是处理好的半成品”,她说,自己并未留存买来半成品的照片。

来源: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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