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地: 现居德国,计划不久后移居中国数年。
收入: 双方工作,丈夫收入比妻子高约15%。
婚前财务协议:
丈夫承担所有日常生活开支。
妻子的收入全额储蓄,用于未来大额支出。
开设共同账户:丈夫支付生活开支后的剩余工资存入此账户;妻子也从该账户支付她的所有个人开销(但妻子不向此账户存款)。
双方收到的所有婚礼礼金(来自双方家人朋友)存入共同账户
矛盾焦点:婚礼礼金
妻子婚后拒绝将礼金存入共同账户。
理由: 她声称自己从娘家收到的礼金远多于丈夫方收到的(丈夫支付婚礼费用27k,收到约20k礼金;妻子礼金是其两倍多)。
丈夫提议: 妻子只需存入一半礼金,但仍被拒
担忧:
经济状况: 移居中国后,丈夫收入翻倍,公司提供住房。家庭总收入预计与在德时相当,妻子可选择不工作或学习。
妻子财务态度:
对共同财务完全不愿做出任何承诺。
尽管个人储蓄丰厚(丈夫强调“非常多”)。
要求在中国签订协议,剥夺丈夫对其个人财产(包括礼金)的任何权利(丈夫表示原则上可接受此点)。
但绝不接受对其名下不动产(房产)做类似协议。
妻子声称这种(财务分离、保护个人财产)做法“在中国完全正常”。
每次讨论此问题,都会升级为激烈争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