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柯建铭星期五(7月11日)再次表态,强调刑法100条只是修正过,但没有废除,目前还是国安重要法律,如何处理属于法律判断范畴。

不仅在野党表态不满,民进党内部也传出不同声音。曾主导苗栗大罢免连署的客委会前主委杨长镇指出,柯建铭对不起所有相信民主的人,应向全民严肃道歉。

民进党前立委林浊水则呼吁柯建铭“大休息”,否则大罢免结果不堪设想。

综合台湾《联合报》和Newtalk新闻网报道,柯建铭6月23日接受网络节目专访时,批评蓝白阵营立委“在立法院打人、公然杀人、变更国体国号”,并扬言在罢免国民党立委后,“要用刑法100条伺候”。

台湾执政党民进党立法院党团总召柯建铭提出应以刑法100条追究在野党立委责任,此番言论引发朝野批评,要求柯建铭公开道歉。

资料显示,《中华民国刑法》第100条为“内乱罪”条款,最早制定于1935年,内容涉及意图破坏国体、窃据国土或以非法手段变更国宪、颠覆政府等行为。该条文在1992年修法前曾被国民党政府用作威权时期压制异议的工具,修法后增订“以强暴或胁迫着手实行者”作为适用前提,才一定程度保障言论自由。

他还指称,蓝白立委不仅涉及刑责,也可能违反《反渗透法》。

国民党主席朱立伦说,柯建铭是绿营内部敢讲真话的人,他的话就是民进党高层的心声。

国民党立委吴宗宪说,柯建铭已表明7月26日大罢免投票后就会动用司法修理在野党。总统赖清德说非民进党人是“杂质”,今天剔除党外杂质,明天就会剔除党内“非信赖杂质”。

这番言论引起极大争议,在野党批评柯建铭意图在罢免行动后,动用“内乱罪”清算在野党。民进党发言人吴峥随即澄清,绝不可能开倒车恢复恶法,“这是民进党所有党公职绝对都会反对的事情”。

民众党团副总召张启楷批评,柯建铭此番言论不仅威胁人权,也严重冲击言论自由。

政治立场倾向绿营的时代力量也发声明抨击,认为柯的言论不仅消费台湾历史上最深的伤痕,更是对得来不易的民主、自由与法治的公然蔑视,呼吁柯建铭应为失格言论公开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