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瀚明
來源:FT中文網
美國的政黨經費制度決定了美國的政黨需要取得一定的規模,才能生存下去。馬斯克如果高舉高打,倒也不是不能成事,但難度實在很高。
馬斯克因爲美麗大法案的問題和特朗普分道揚鑣、徹底鬧掰以後,馬斯克在今天(7月5日)宣佈成立了一個新政黨「美國黨」(America Party)。
爲了講清楚「美國黨」能不能成事,我們得先從美國的選舉制度開始。
假設我們要通過選舉分配一個位置——那常識告訴我們,「少數服從多數」,哪位候選人拿到的票最多,哪位候選人坐這個位置,這是天經地義的事情嘛。事實上,幾乎所有總統制,通過選舉產生總統這位行政部門(乃至全國)領導人的國家,都是按這個原則辦事的。
但是,除了選舉行政部門以外,往往還要選舉議員這一立法部門的代表。而與總統只有一個位置不同,議員少則幾位,多則上百上千位,這時候怎麼分呢?
這個時候有兩種方法。第一種方法叫做小選區制;第二種方法叫做比例代表。我們以一個一萬人的社區,選舉一百名議員爲例。所謂「小選區制」,就是將這個社區分爲一百個區,每個區按少數服從多數選出一位議員,這個很好理解。那「比例代表」呢?
比例代表制的意思,是候選人組成團體(party,也就是「政黨」)。比如三個黨在這個一萬人的社區選100名議員,那麼每個黨推舉100人,選民得到的選票上,投票的是政黨而非議員。最後,A黨拿到41.23%的席位,那就給41個位置,A黨的前41名候選人分別坐上;B黨拿到33.79%的位置,B黨就派前33(或34)人;以此類推。
世界各國的選舉方法,都是以這兩種方法相互混合而成,讀者朋友不妨自行研究。我們把話說回這兩種方法的優缺點。
小選區制的最大優點,是選民選的是「人」而非「黨」。美國建國時,由於華盛頓本人不贊同結黨,因此他認爲在選舉制度的設計上,不應唯黨是從而採用事實上按政黨選擇的比例代表制制度,而是應該看具體的人和具體的事來選擇。在美國建國初期這樣大家知根知底的熟人社會,這倒也不是什麼問題。
小選區制的最大缺點,是選區人口結構對選舉難度的影響太大了。這種影響產生了「傑利蠑螈」(Gerrymandering)這種通過改變選區邊界改變選區人口結構,從而刻意帶來優勢的選舉方法。例如,一個70人支持A黨、50人支持B黨的社區,很可能就被硬生生分成了幾個人口規模不同的社區,從而使得B黨反而佔優勢。例如,如果劃分成三個社區,第一個社區A黨40人,第二、第三個社區A黨各15人,B黨各25人,則最後B黨反而佔據了相對的多數。
這樣的情況甚至會自己發生。在剛剛的選區分佈下,住在第二、第三個社區的A黨支持者,事實上是相當絕望的,很多就會一走了之。最後,選區會越來越極化——A黨支持者會住在第一社區,B黨支持者會住在第二、第三社區。
我們以美國的聯邦衆議員選舉爲例。聯邦衆議員選舉實行小選區制,由各州決定選區。以筆者所住的伊利諾伊州這個「藍州」爲例,由於重劃選區和人口遷移的影響,雖然共和黨在該州有46.97%的選票,但竟然只有17個席位中的3個——甚至有兩個還是民主黨直接「戰略性放棄」,送給了共和黨的選區。而所有民主黨選區,民主黨大多以60%左右勝出,顯示出區內其實有不少共和黨選民。
而如果讀者看到該州的選舉地圖,更會大感哭笑不得——爲了將共和黨選民儘可能集中,愣是把選區畫得彎彎繞繞。
兩黨在其它各州,無不如是,那是爭得你死我活——在民主黨佔優勢的加州,共和黨有39.23%的選票,但只有52個位置中的9個(17.31%);反過來,在共和黨佔優勢的佛羅里達州,民主黨有42.02%的選票,但只有28個位置中的8個(28.57%)。
我們說回馬斯克的「美國黨」。雖然我們中國人講「鷸蚌相爭、漁翁得利」,但是還有一句老話,叫「老大和老二打架,死的是老三」。在美國現有的選區制度下,民主共和兩黨必然會通過劃分選區的方式,稀釋「美國黨」選民在各州各選區的比例,從而抑制其在聯邦衆議員層面的人口。
那麼參議院和總統呢?
聯邦參議員的選制,是每州不論人口多少,一律兩個人。但是,這兩個人不是同期選出,而是分爲三組,每隔兩年換屆一組。這顯然是小選區制的影響——通過將兩人分開,就將兩名參議員的選舉變成了兩次全州範圍內的小選區制選舉。
可以想見的是,這樣的制度顯然仍然是「贏家通吃」的社會——全美50州里面,只有三個州是「一紅一藍」(賓夕法尼亞州、威斯康星州和緬因州),其它22個州是「兩藍」,25個州是「兩紅」。當然,這對於「美國黨」而言,也不太容易。
總統選舉就更加毋庸諱言,贏家通吃都寫在其選舉人團制度裏了。總得來講,美國在各個層面上,都在實行徹底的小選區制——但把一個三千多萬人的州作爲一個選區進行選舉是否明智,這就實在是見仁見智了。
我們把話說回美國黨。由於美國的制度天生導致「老大打老二,老三倒大黴」的局面,因此對於美國黨來說,要避免和美國種種其它「第三政黨」一樣的遭遇,就得成爲能夠和民主黨或者共和黨打對臺的選手。但是,如果真要和其中一黨打對臺,那顯然不能簡單套用該黨的意識形態——假如兩個黨意識形態一樣,那爲什麼要選新黨呢?這顯然說不過去呀。
因此,兩個黨的意識形態,必須要和對手有明顯的不同,才能夠立足;換言之,美國社會如今的政治意識形態,無論在經濟領域還是社會領域,都充滿了「大是大非」,並沒有給中間派「騎牆」的空間。
傳統上的西方政治形態分類,按「要不要管」社會議題和經濟議題可以分爲四個派系——社會議題上「管不管」,區分了威權主義和自由意志主義;經濟問題上「管不管」,區分了左派和右派。兩者相互組合,理論上構成了一張足夠大的光譜。
在歐洲和日本這種普遍實行比例代表制的國家,代表的構成會更加接近實際的意識形態分佈——所以我們可以看到歐洲和日本的政黨普遍規模更小,更加「百花齊放」,而花在選戰上的經費等等也更少。同時,由於日本和歐洲一方面實行政黨和議員的補助制度(政黨達到一定規模,按法律規定可獲國庫資助;議員候選人得票達到一定規模,即使沒有當選,也可以按票數報銷選舉經費),另一方面限制政治獻金等私人捐款,因此政黨、議員選輸也不至於死,還算有翻身的機會。
可以說,這種制度保護了小衆意識形態及其代表政黨、議員得以存活,使得選戰更加接近於「選」。以日本爲例,自民黨原先有不少派系,但在政黨育成金制度實施之後,派系陸陸續續就自立門戶組黨了。
但在美國這種一方面實行單一選區制,另一方面政黨和議員需要完全自籌經費的國家,選戰就更接近「戰」了。既然是「戰」,兩軍對峙就要有組織有紀律。因此,可以看到的是,兩黨均有嚴格的融資制度(PAC政治行動委員會等)和組織制度(也即「黨鞭」),對於在國會投票中不支持本黨的議員,相應會以削減選舉經費撥款等方式報復。
因此,諷刺的是,美國在政治經費制度的影響下,「無選黨之名,有選黨之實」。「叛變」成了大佬獨佔的特權,小衆意識形態及其代表的政黨和議員自然難以存活。事實上,美國只有兩名「獨立」的聯邦參議員(伯尼•桑德斯和安格斯•金)——兩位參議員都代表美國東北部的小州(桑德斯代表佛蒙特州、金代表緬因州)、年過八旬(桑德斯83、金81),政壇資歷超過四十年。只有在這些「小州寡民」的州,選民才能說「選人,而非選黨」,真正根據候選人自己的價值觀和人格魅力去選擇。但令人哭笑不得的是,這兩位參議員也加入了民主黨黨團,大部分時候跟隨民主黨投票。至於衆議院?唯一一位經選舉當選的兩黨以外的議員,是伯尼桑德斯。
但是,意識形態分歧不會因選戰而消失,只會在黨內潛伏,形成「黨外無黨,帝王思想;黨內無派,千奇百怪」的局面。最近幾年的典型,是共和黨內的嚴重分歧:除了傳統的共和黨建制派以外,特朗普的一派和茶黨運動的一派,也是黨內有一定勢力的派系。而民主黨一側,也有伯尼桑德斯這樣,主張福利政策的一派。
某種意義上,馬斯克的存在,只會使得民主共和兩黨內部的分歧公開化——如果能夠妥善解決經費問題,還真能吸引一些議員過檔跳槽。例如,賈斯汀•阿馬什在2019年從共和黨過檔自由意志黨,創下美國曆史上的先例(不過,他在2020年因爲缺選舉經費,又創下了「過檔回共和黨去」的先例)。
總而言之,在美國這個「戰」多於「選」的國家,新建一個政黨,最重要的還是經費問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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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dani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