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政府办公厅发布《云南省进一步加强旅游市场诚信建设10条措施》,旨在整顿旅游市场秩序。新规重点打击组织或承接“不合理低价游”以及存在欺客宰客、强制购物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旅游市场经营主体。对违规旅行社和导游,将处以吊销许可证或导游证的严厉处罚,并限制其从业资格。此举旨在维护游客权益,提升云南旅游的整体服务质量,营造诚信、健康的旅游环境。
😠 针对组织或承接“不合理低价游”的旅游市场经营主体,云南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重点打击欺客宰客、强制购物等行为。
👮♀️ 对于因违规行为被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其主要负责人5年内不得担任任何旅行社的主要负责人,相关管理人员3年内不得从事旅行社业务。
🗣️ 对于存在虚假宣传、强制诱导购物、威胁辱骂、滞客甩团、获取不正当利益、擅自变更行程或增加自费项目、额外收费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导游,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 受到吊销导游证行政处罚的导游,将不得再次申领导游证,并被依法认定为严重失信主体。
【云南:对组织或承接“不合理低价游”,有欺客宰客、强制购物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旅游市场经营主体 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财联社7月9日电,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云南省进一步加强旅游市场诚信建设10条措施》。其中提出,对组织或承接“不合理低价游”,有欺客宰客、强制购物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旅游市场经营主体,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旅行社因被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而被认定为严重失信主体的,其主要负责人5年内不得担任任何旅行社的主要负责人,有关管理人员自处罚之日起3年内不得从事旅行社业务。对承接“不合理低价游”、虚假宣传、强制诱导购物、威胁辱骂、滞客甩团、获取不正当利益、擅自变更行程或增加自费项目、额外收费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导游,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受到吊销导游证行政处罚的,不得再次申领导游证,依法认定为严重失信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