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沈阳人,目前在外地当兵,预计5-6年回来。女友黑龙江人,沈阳工作,她父母为其在沈阳买了房,目前打算结婚。本人父母名下两套房产,打算其中一套装修之后给我结婚用,写我名下,一套父母自己住。
当下女友家人不同意,要求双方各自承担,凑齐首付,购置一套房产,写我和女友名字,由我俩还贷款,当做新房而后出租,等我回沈阳工作之后,再做打算。
而我家的意思是,我当前还在外地,女友也有在住的房子,没必要买新房,暂时把父母的两套房子其中一套装修就可以了,新房可以等我回沈阳工作之后一步到位。
谁对谁错,该怎么办,大家当时都是怎样的,请jrs走过路过给一些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