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 (AAPL.US)$ 就歐盟開出的5億歐元(約5.8億美元)罰款提起上訴,稱該處罰「史無前例」,且監管機構要求對其AppStore做出的整改「不合法」。
今年4月,歐盟委員會依據《數字市場法案》宣佈了這筆罰款,指出這家iPhone製造商違反規則,未允許開發者引導用戶在AppStore之外進行購買。6月,蘋果修改了其歐盟AppStore政策,以滿足當地要求、避免額外處罰。
蘋果公司週一在聲明中表示:「我們認爲歐盟委員會的決定——以及這筆史無前例的罰款——遠遠超出了法律要求的範圍。正如我們的上訴將表明的,歐盟委員會在強制規定我們運營應用商店的方式,還強加對開發者而言混亂不清、對用戶不利的商業條款。」
在6月AppStore的政策調整中,蘋果引入了一種分級佣金結構,開發者需支付5%或13%的佣金,此外還要繳納2%的用戶獲取費,具體比例取決於開發者是否希望其應用出現在AppStore搜索建議、推廣素材中,或者能否獲得自動更新功能。
蘋果稱,是監管機構要求在歐盟採用這種新的分級模式,而蘋果認爲這讓用戶和開發者都更困惑,且其他應用下載商店都不存在這樣的結構。
如今,蘋果也更寬鬆地允許開發者推廣應用外的數字商品支付流程,藉此規避部分費用。該公司還表示,歐盟委員會非法擴大了「引導」的定義,這意味着在更多情況下,開發者可引導用戶到其他地方完成交易。
這些動態是蘋果在全球AppStore紛爭中的最新進展。今年早些時候,加利福尼亞州一名法官裁定,蘋果必須允許美國開發者自由引導用戶通過網頁完成應用內購買交易,這使其每年面臨數十億美元的營收風險。
近年來,歐盟對企業開出過多筆高額罰單,包括對Alphabet旗下谷歌處以超80億美元罰款,以及要求蘋果向愛爾蘭補繳130億歐元稅款的單獨裁定。
編輯/lamb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