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号上午9点多,我在胜利大街红绿灯左转掉头去加油站加油,打人者在我前边也是掉头,绿灯了我看他前边没车他也不走就按了几下喇叭,他摇下窗户就说越滴滴越不走,我就又按了几下,他就开始挑衅我走一米停下来再走一米。我俩都掉头过来后,他就故意在我前边挡着慢慢开,我想超车他也不让,然后我找机会超过去拐弯也憋了一下他,正好就到加油站了,我停车加油,他也跟过来车停我旁边,然后我俩开始互骂,然后他从车里拿出一根50公分尖头铁棍捅我肚子,我向后躲时候他抬手用铁棍砸破了我的头,然后我就上去抢铁棍。我俩人都握着铁棍谁也抢不到不手,后来他说不打了都松开吧谈谈。
我俩松开铁棍后我就报警了,上午10点钟警察带我俩去了长安区阜康路派出所,填写了个身份信息警察看我头流血呢就让我去治疗,去医院缝合了六针,病例上写的伤口五厘米。我回到派出所后是下午3点,警察带我做了个笔录。然后问我想怎么处理,接受调解不,我回答看对方态度,然后对方的姐姐过来跟我谈的,刚开始说两千我说那就不用谈了,后来又说一万,我还是不接受。后来警察就让我出去了,后来不知道警察跟打我的人还有他姐说了什么,就当我面把打我的人放走了。我问那个胡警官为什么不立案就把打我的人什么放走,他说我有我的办案流程,周一你再过来带上医院的就诊证明,来立案然后做伤情鉴定,我就打了12345举报他,后来他把我叫进去给出了个立案证明,让我7月7号上午9点再来去做伤情鉴定。
今天7月7号上午9点我到了,胡警官说他要出去办案,安排了他别的同事过来就给我登记了下医院病历信息跟身份证,然后说所里人员太忙让我7月9号上午再来去做伤情鉴定。